目录/提纲:……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
(二)突出重点,抓早小、盯关键
一是深入督导抓全面
二是紧盯关键抓“少数”
三是反面警示抓教育
(三)提升效能,沉下去、出实招
一是强作为
二是去旧习
三是严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职能定位不准“不敢转”
二是队伍素质不高“不会转”
三是基础建设不足“不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紧扣中心任务转职能
二是注重工作成效转方式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转作风
……
关于深化“三转”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驻公安厅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三转”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勤谋划、出思路、想办法,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主要是认真处理牵头与主抓的关系,调整布局,回归本位。一方面,是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改变以往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现状,集中精力专注执纪监督问责。在监督过程中找准位置,着重抓好宏观层次的监督,通过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做到监督工作高起点、高层次、高权威。2015年,围绕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改革,积极探索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针对因民警管理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等问题,约谈相关公安机关负责人13人次,问责处理民警和领导干部23人,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是把人员重点向办案力量倾斜,改变坐等上访、被动办案的工作模式,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按照信访举报件办“零暂存”的要求,实行问题线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固原、吴忠两市公安局和厅机关大部分处室进行系统内巡察,针对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职责落实和队伍管理中的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强化了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2015年公安厅机关“三公”经费总支出**余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会议费支出**万元,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49%、53%和55%。三是反面警示抓教育。以贾奋强、周志林典型案件为重点,对近年来全区18起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民警违纪违法进入深入剖析,编辑典型案例选编,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银川“1·05”公交车纵火案暴露出的问题为着眼点,从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党性原则等方面入手,分析梳理4个方面18种问题表现,开列责任清单,落实整改任务,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得到深化实化具体化。同时,认真部署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违法扣押、随意处置、私分贪占涉案财物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提升效能,沉下去、出实招。立足纪检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坚持教育、管理、制度多管齐下,乘势而上,创新实干,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强作为。推进网上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在公安局域网上设置视频、语音和卫星定位等7个模块,根据警种职能划分应用权限,纪检、督察等部门随时获取数据,定期督查通报。2015年以来,通过此系统督查发现窗口单位建设、执法办案场所和警车管理使用等问题120个,预警执法问题1800个,促进了队伍管理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了《宁夏公安机关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办法》、《宁夏公安机关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宁夏公安机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规定》和《关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机制。二是去旧习。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把12389举报平台和警风警纪监督移交警务督察部门,进一步厘清职责界限,腾出精力聚焦从严治警。组织开展了 “四个能手”评选活动,把管党治党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强化制度刚性,着力解决纪检干部中存在的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不高、
工作作风不实和担当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树立了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教育。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中,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年度重点工作、理论学习要求,结合公安纪检工作实际和民警需求,专门部署开展“五严守五提高”活动,采取理论研讨探索学、专题讲座集中学、制定计划个人学和撰写体会剖析学等形式,系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公安纪检业务,有效提高了广大纪检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和自治区纪委的要求相比,公安纪检部门落实“三转”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职能定位不准“不敢转”。有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把应由具体警种牵头承担完成的任务,以保证公平公正、符合程序为由,将纪检部门推到一线被动应付,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纪检部门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在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上,形成不了拳头,打不出声威。有的遇到一些“老大难”的工作,一味扩大纪检部门的工作外延,常常让纪检干部既当运
动员又当裁判员,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超出了纪检职能边界。
二是队伍素质不高“不会转”。一些基层纪检部门被动接受同级党委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还是旧思维、老习惯,凭经验办事,执纪监督能力不足,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难于取得应有效果。多数民警只要从事了纪检工作,就很少有交流轮岗的机会,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中 ……(未完,全文共3960字,当前仅显示20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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