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扶贫三大核心指标全面完成
一是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98人
二是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
三是提前完成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
(二)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按期落实
(三)就业扶贫“三个清单”数据持续向好
一是未就业就业意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稳定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值
三是联系不上率持续走低
(四)“311”就业扶贫行动扎实开展
(五)与省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市场对接顺畅
(六)县乡村三级劳务协作账号实名制运行
(七)深入开展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
(八)就业扶贫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开发就业扶贫特岗援助贫困劳动力托底就业
二是落实了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制度
三是落实了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政策
四是落实了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五是落实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落实就业扶贫特岗岗位补助
(九)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
(十)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脱贫效应显现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摸清任务底数
(三)压实工作责任
(四)扎实开展督查
(五)全力保障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二是想方设法自筹资金
……
就业扶贫工作汇报
**县就业扶贫工作汇报
为全面强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提高
农村贫困家庭收入,实现脱贫退出目标,根据省、市、县决战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举全局之力,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强化领导,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现就相关工作
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扶贫三大核心指标全面完成。一是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98人。全县贫困劳动力共36497人,已经就业18650人,其中外出转移就业16101人,就地就近就业2549人,2018年新增转移就业998人。二是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2018年度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18人,发放培训金额20.4万元。三是提前完成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开发办《关于下达2018年-2020年湖南省就业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县要在2018-2020年帮扶5926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目前,实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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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发到县、乡、村三级劳务协作微信群中,以便贫困劳动力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
(六)县乡村三级劳务协作账号实名制运行。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县在劳务协作系统中人建立账号123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23个,村级99个(99个贫困村),并全部实现实名制登记,县级、乡镇级从2016年年底开始全面运行,每月至少登陆一次。为保证系统中各项业务的熟悉,2018年先后组织各乡镇经办人员,参加县、市就业工作系列业务培训,基层从业人员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七)深入开展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3707户,搬迁人数共计15943人,因近3年人口自然增减,在国扶系统中现有建档立卡人数为15891人。其中集中安置1043户,搬迁人数4173人,分散自建2664户,搬迁人数11770人。正常劳动力7896人,半劳动力148人,无劳动力7847人(含在校生、超龄人员、因残丧失劳动力人员)。分散自建户的就业以产业发展为主,全县16个集中安置点共开发扶贫特岗19个,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19人;集中安置点附近设立扶贫车间 个,就近就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31人,累计发放交通补助4322人,培训学校帮扶培训628人。
(八)就业扶贫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开发就业扶贫特岗援助贫困劳动力托底就业。按照《**县开发就业扶贫特岗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工作方案》,在全县的贫困村开发1214个就业扶贫特岗,岗位涉及保洁、人员资源协管、山塘水库管理员,治安协管,生态护林员等岗位,安置贫困人员就业1214人,每个岗位每年补贴5000元以上,有效增加了贫困家庭收入。二是落实了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制度。出台了贫困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制度,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目前,累计对劳务经纪人介绍外出务工的5人,发放补贴1000元。三是落实了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政策。2017年以来,贫困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员540人,发放补贴资金504747元。其中,2018年培训359人,发放补贴资金321711元。四是落实了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贫困人员自行乘用交通工具外出务工和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省外400元、省内市州外200元、市州内区县外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截止目前,已享受补贴人员18938人,发放补助资金658.6万元。五是落实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实际在岗12个月,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18年,对在**县人民医院就业的3名贫困劳动力,按政策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3.4万元。六是落实就业扶贫特岗岗位补助。2018年,累计为安置在就业扶贫特岗就业的1214名贫困劳动力,发放岗位补助资金552万元。
(九)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为畅通乡镇、行政村与贫困劳动力的沟通渠道,根据湘人社发〔2017〕100号文件精神,按照农村劳务经纪人配比例不低于0.2%的要求,全县应建立73人以上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截止目前,全县实际已经核准确认农村劳务经济人176人,协助乡镇劳动站收集本村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传递就业信息和培训信息、宣传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以及协助开展劳动权益维护等情况。
(十)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脱贫效应显现。2017年,我县成功获批怀化市就业扶贫基地2家(中三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贝尔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85人。2018年获批怀化市就业扶贫基地1家(**县迎龙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湖南省就业扶贫基地1家(贝尔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未完,全文共4084字,当前仅显示20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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