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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20/6/17 10:07:08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二、指导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支部设置规范化
(二)队伍建设规范化
(三)组织生活规范化
(四)制度落实规范化
(五)工作保障规范化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一、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二、中小学校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规范
(二)队伍建设规范
(三)组织生活规范
(四)制度落实规范
(五)工作保障规范
……
关于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现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认真总结党支部建设的有效做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组织设置、队伍建设、组织生活、制度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实施攻坚突破,建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建设全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指导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路线。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广泛动员一切力量,把党的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激发基层社会活力。
坚持服务中心。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不断丰富和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发挥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发展活力,有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
坚持自我革新。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基础不牢固、运行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提升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质效,提高支部建设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支部设置规范化
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以扩大党组织有形和有效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全面理顺各领域党支部设置。
1.合理设置党支部。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单独组建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结合实际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对超过50人的,一般应及时作出调整。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空壳”党支部,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2.做实网格党支部。以区市为单位,原则上按照300—500户左右为一网格、行政村为一个或多个网格的标准,合理设置网格,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6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在“两新”组织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党组织和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将党建融入公司治理体系。
12.完善多方协同机制。建好用好“吹哨报到”“双报到”、部门联系村、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等载体平台,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居)党组织资源共享、联建共建。做实“红色物业”,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动机制,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探索“党建+公益”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和社会治理。
13.构建平战结合机制。强化支部建设“战时思维”,健全优化支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平时以实战标准加强演练,提升支部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和质效,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启动、有序应对。
(五)工作保障规范化
着眼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健全完善运转经费、报酬待遇、活动场所、信息应用等保障机制,为党支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4.推动资源下沉。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党建指导员等党务工作力量,镇街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需要提前征得区市组织部门同意。建立财政为主、渠道多元、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按要求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和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持续开展阵地亮形象行动,建设完善党支部活动场所,确保基层党支部有坚强的力量抓党建、有足够的经费保运转、有规范的阵地搞服务。
1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组工微信公众号、党建新视线等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推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提升党支部工作智慧化水平。
16.强化激励约束。开展支部达标评价、星级管理,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完善激励表彰、容错纠错机制,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持续深化“红色引擎”示范引领工程,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过得硬的党支部典型。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扛起主责主业。党委(党组)书记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经常开展联系指导。区市党(工)委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抓镇促村、抓街促社工作机制。区市、市直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开展1次支部工作排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持续抓好支部工作优化提升。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提升工作作为各级各领域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大督导力度和考核权重,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附件:
1.**市村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2.**市城市社区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3.**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4.**市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5.**市非公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6.**市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7.**市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附件1
**市村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1.基本设置形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或者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根据村庄规模调整、村改社区等实际,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及时在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中成立党支部。
2.组织联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村,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推动先进村与邻近的后进薄弱村开展结对帮联,通过党组织联建、组织生活联过、产业发展联带、工作业绩联考等方式,推动联动提升。
3.党小组划分:村民较多的村,可以根据居住片区、生产便利等划分若干网格,并依托网格设立党小组,由支部指定或党小组党员推荐1名党小组长,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网格长。
二、队伍建设规范
4.班子任期及选配: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人。村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班子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可以由镇(街道)党(工)委指派,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5.村党支部书记选任管理:村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和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届期内个别调整时,应履行镇级报告、县级批复、村内公示、开会公布的程序,任免文件等报县级备案。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重要事项,应30日内上报,由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存入人事档案。
6.村级后备力量: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入党积极分子三个人才库,原则上每村后备力量不少于2人,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年龄40岁左右的一般要有1名。人选入库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县乡联审。
7.党员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村党支部每3年应至少新发展1名党员。对入党人员应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带病入党”问题,村党支部书记近亲属入党的,党支部要提前30日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备,区市组织部门批准。
8.组织关系管理:在村居住一年以上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选派到村任职的党员,村党支部要及时接收其组织关系,纳入党支部有效管理。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及时转出组织关系,落实接收回执。
9.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每年至少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组工·乡村之声”等平台,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学习。村党支部应加强对流出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进行沟通联系,了解思想动态和学习活动情况。
10.党费收缴: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领取补贴的村干部,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标准交纳党费。每月足额交纳党费,每月公布收缴情况。
11.档案管理: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镇级应逐人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人事档案,区市组织部门同步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数据信息库,并及时更新。村“两委”成员、党员档案参照上述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归档,由镇(街道)党(工)委管理。
12.党员考核评价:围绕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结合“信用进农村”工作,每月考核通报,年底综合评价,结果与评先选优、不合格党员处置等相结合。为党员户悬挂“共产党员户”标志牌,对已稳妥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予以“摘牌”处理。
三、组织生活规范
13.“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落实“3+N”模式,并与开展好“三会一课”相结合,根据农村党员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积极到党性教育基地或红色印迹点开展现场教育。开通并用好“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平台,及时上传活动开展情况。
14.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适时表彰表扬;对不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帮助,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置。
15.开展谈心谈话:村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全覆盖走访党员1次,村干部每年实现走访群众全覆盖。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村情民意。加大对老党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明确专人联系,每月至少上门走访慰问1次。
四、制度落实规范
16.评星定级制度: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对村党支部进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拉开档次、排出名次,年底综合月度成绩进行星级验收评定,结果报区市组织部门备案。对连续2年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及二星级以下的村,调整撤换党支部书记。
17.决策公开制度:严格“四议两公开”程序,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等,通过文字纪 ……(未完,全文共25484字,当前仅显示45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