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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间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的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2020/7/6 11:47:58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3、工作目标
二、拓宽纠纷解决途径
4、增加群众选择
5、加强非诉引导
6、注重和解调解
三、持续加强诉讼调解
7、加强立案调解
8、坚持诉讼调解
9、注重执行和解
四、强化诉调程序衔接
10、加强组织建设
五、健全制度保障措施
……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间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的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和__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法院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依法_,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民间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_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基本原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由诉讼和各种非诉讼方式共同构成的纠纷解决体系,其目标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实现纠纷解决程序的合理衔接和相互协调,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和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多元化纠纷解决应当遵循下列原则:自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家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对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进行评估,评估意见作为协商和调解的参考依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相关专家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对纠纷进行事实调查,或者对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意见。
三、持续加强诉讼调解
7、加强立案调解。要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立案阶段的调解应当坚持以效率、快捷为原则,避免案件在立案阶段积压。
8、坚持诉讼调解。要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对依法和依案件性质可以调解的所有民事案件都要首先尝试通过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积极探索和加强庭前调解工作,继续抓好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扎实做好调解回访工作。
9、注重执行和解。努力做好执行案件和解工作。要进一步改进执行方式,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和解率和标的到位率,有效化解执行难题。
四、强化诉调程序衔接
10、加强组织建设。要积极建议社会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等组织建设。加强法院附设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加强社会法庭转型升级工作,强化对社会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社会法官职能作用。倡导成立调解员协会,调解员协会可以吸收个人和单位会员,调解员协会应当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调解员的合法权益。倡导和支持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设立调解工作室。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组织设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涉及行业性、专业性以及特定类型的民商事纠纷。
11、引导外部参与。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相关组织、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人员参与调解。对于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纠纷,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解。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的民商事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调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人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调解。
12、做好诉调对接。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构,做好纠纷解决程序引导、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相关调解组织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构设立调解工作室,办理人民法院委派或者委托调解的案件。积极探索在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纠纷集中的领域,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13、积极进行确认。经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调解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14、预防刑案命案。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有关组织或人员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特别注重预防“民转刑”命案预防工作,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an件的民间纠纷,应当加大调处化解力度,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五、健全制度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 ……(未完,全文共2580字,当前仅显示16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间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的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