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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理念

发表时间:2006/4/1 18:58:32


  荣辱观是最基本的一种伦理价值观念,是对人们是否履行一定的社会义务和是否表现为应当的行为的道德价值认识和评价。荣辱观是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代往往有着不同的社会内容。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社会内容。在最近的全国两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了精辟概括“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胡锦涛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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