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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法律对策论

发表时间:2006/4/21 19:20:18


  所谓金融风险,是指金融资本在经营与交易过程中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即投资人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偏差。金融风险的存在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危害巨大,它不但能使个别金融机构蒙受巨额损失,而且还可能破坏一个国家或地区,乃至世界经济秩序的稳定,引发社会动荡。对此,以前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最近的东南亚金融_等都作了充分演示。在中国,金融_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工程,但由于处在特定的转型时期,新的机制远未健全、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加之长期计划_的影响根深蒂固,个别市场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市场监管和法律调控的疏漏,频繁地进行违规操作,使中国金融业的风险隐患日渐凸现。本文通过分析中国金融风险隐患现状及其成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法律上设计控制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框架,以期能对健全和完善中国金融市场运行机制有所裨益。
  一、法制化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_迭起,因违规进行金融衍生交易、资本运作效益低下、金融诈骗发生频繁且高科技化跨国化等而引发的金融风险案令世人震惊。各种金融动荡的后果已不再仅局限于某个金融机构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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