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能源/政府/行政/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实施燃气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6/5/12 13:50:58


  关于实施燃气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燃气企业:
  为规范燃气经营行为,加强燃气市场监管,根据《国务院继-----》(国务院第---号令)、《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省第*号令)有关“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和“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的规定,结合****市燃气行业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㈠审批范围: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燃气企业对所属燃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输气管网、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储存站、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点)、车用燃气加气站等设施的改动事宜。
  ㈡审批条件:
  1、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2、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3、有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981字,当前仅显示18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实施燃气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