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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在人民法庭工作中的重要性

发表时间:2006/6/9 20:12:42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的基层”,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同时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窗口”。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与农民联系最密切的人民法庭在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越发重要,因此,抓好人民法庭工作意义重大。结合近几年工作体会,我认为,以人为本是抓好人民法庭工作的关键所在。
  制度激活:人员实施轮岗交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城乡差别迅速缩小,农村生活条件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地处乡镇的人民法庭物质装备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法院机关的工作条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有的还非常艰苦,因而,在人员分布上,截然形成两块,机关是机关、基层是基层。以我院2002年初法庭人员状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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