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及“五五”普法的思考
“四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四五”普法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培养了一大批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营造了一个较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了法治进程,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与“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尚有差距。
1、法制宣传的力度不够。(1)盲区很多。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管理和要求,在明确“一切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的同时,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制培训,各级政府和各个行业部门普遍制定了培训计划,对基本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法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明显乏力。一是宣传面不广,组织对厂矿企业、机关单位的有效培训少,且参与人往往仅限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群众参与很少;二是对机关企业内部的法制宣传监督不到位,成为法制盲区,职工群众法制观念不强,不能依法_和行使监督。(2)宣传内容和具体工作结合不紧密,对群众日常应用指导作用不大。一些部门的宣传工作只是为了应付政府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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