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不作为/侵权行为/法哲学基础
内容提要: 支持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哲学理论包括_主义理论、共同体理论和马克思_人联合体理论。侵权行为法中规定合理范围内的作为义务,是对_的必要限制,会导致社会整体幸福的增加。只有这样,人才会拥有真正的_。
一、_主义理论
认为不作为承担侵权责任是对个人_侵害的观点,是对_观念的片面理解。在不同的阶段,对_的观念不同。即使是将_作为“最为显着的价值”的_主义的法哲学来看,也支持作为义务,亦即支持追究不作为的责任,其理论的支持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强调对个人_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否定积极作为义务
人们通常认为以洛克为鼻祖的古典_主义法学理论不赞成与他人有关的积极权利和义务。事实上,对英美法系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的古典_理论,支持人们应该负有积极的作为义务的观点,以致在讨论救助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研究该理论。_的自然权利理论不仅为阻却暴力义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救助义务转化为更普遍、不限于刑事侵害的、在侵权法和刑法上都更有强制执行力的义务打下了理论基础。自然的功能在于引导人们趋向善,其最重要的功能当属保护人们的生命不受剥夺。自然的基本法则是使人类得以存续的积极命令。按照洛克提到的“自然法的强制力”理论,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有权力通过制止和惩罚违法行为来执行自然法。除了人人都享有的惩罚权利之外,特定的受害者还有权对其所遭受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7878字,当前仅显示27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哲学基础民法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