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地税局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不直接分管”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四个不直接管”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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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副局长张燕同志具体负责征管、计统、财务等工作。
三、落实情况
明确分工 经过自查,分局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凡涉及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事项,日常问题的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落实;涉及重大决策、例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局务会或班子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落实。基本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
规范管理为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大额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分局已按照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要求,根据人事、财务、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分局现行的《领导干部聘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在源头上进行防范。
强化监督。在自查基础上,分局加强了对分管副局长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听取分局人事、财务、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
汇报,同时 ……(未完,全文共877字,当前仅显示5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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