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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48:48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适用范围
三、目标任务
一要提素质、强党性
二要转作风、求实效
四、方法步骤
(一)建章立制(4月中旬)
(二)责任落实(4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三)总结分析(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四、奖惩措施
2、熟悉掌握案件查办专业知识和基本职能,具备一定的案件查办工作经验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纪律
1、案件主办人员作为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调查的案件全面负责
1、相对独立的调查取证权
2、建议处分权
3、提出对调查组成员奖惩的建议权
4、对案件办理工作安排、导向的决定权
……
区委组织部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河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区纪委的部署要求,区委组织部决定,从4月开始,全面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以确保案件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纪律建设,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挂案责任制,要求分管领导对重点案件要主动靠前指挥,定期听报汇报,协调解决困难。认真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的职责,做到责、权、利相互制约、相互统一,实现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的效果。
二、 适用范围
组织部部机关全体人员。
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行性,及时整改。
(二)责任落实(4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明确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以“领导包案,全员办案,量化考核,责任到人”为总体思路,科学地分解办案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良好氛围。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防范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总结分析(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制度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防懈怠、防平庸、防脱离群众、防贪腐,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奖惩措施
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通过制度的开展落实,着力解决干部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态度和行为上存在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努力把品行正、能力强、口碑好、作风实的干部树立为廉政标兵,重点培养。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发生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办案程序的案件主办人,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承担失职造成的相应损失。

附件:
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的暂行规定
(2012年4月16日)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案件主办人的确定:根据所查办案件的需要由办主要领导在全办党员干部中确定。案件主办人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确需变更,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当发生回避情形时,案件主办人应遵循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案件主办人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政策法规、党纪条规,党性坚定,原则性强,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的组工干部。
2、熟悉掌握案件查办专业知识和基本职能,具备一定的案件查办工作经验。
3、忠诚、公道、务实、创新、清廉,具备牵头办案和随机处理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综合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纪律。
第四条 案件主办人的职责:
1、案件主办人员作为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调查的案件全面负责。
2、负责制定初查方案、调查方案;组织承办立案、销案;组织全面审核、收集证据工作;组织制作调查笔录、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等文书材料。
3、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应在办案期限内制作书面报告,按程序提请批准适当延长。
4、根据案情,提出案件处理建议;承办移送审理或司法机关相关手续;组织做好涉案款物追缴等工作。
5、负责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负责撰写调查报告、发案原因剖析报告、整改总结报告;组织案件总结分析会。
第五条 案件主办人的权利:
1、相对独立的调查取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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