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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49:43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适用范围
三、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监督,广泛动员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认识
三是强化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方法步骤
(一)建章立制(4月中旬)
(二)责任落实(4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三)总结分析(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四、奖惩措施
一、报告主体
二、报告人应报告下列事项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7、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留学的情况
8、本人及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9、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10、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三、报告要求
1、由个人向以书面及公示形式向部机关全体报告
2、报告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四、报告时限
2、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3、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应事前向部主要领导请示
五、奖惩措施
六、本制度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即日起执行
……
区委组织部以“双争双强当先锋”活动为载体,着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按照区纪委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和部署,区委组织部决定从今年4月起全面实行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纪律建设,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争达到提素质、强党性,转作风、求实效,守纪律、作表率,促工作、上水平的目标任务。
二、适用范围
组织部部机关全体人员。
三、目标任务。
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廉政准则各项规定都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区委组织部全面实行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⑵开门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下级组织部门、部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设。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确定制定区委组织部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二)责任落实(4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区委组织部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明确责任,立足部门实际,将认真执行制度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组工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伍,严格执行“十严禁”和“五条禁令”等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争做纪律最严明的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
(三)总结分析(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分析实行区委组织部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以来区委组织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岗位风险,找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奖惩措施
全面实行区委组织部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是2012年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的重点。我部党风廉政工作小组成员将负责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
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试行)
一、报告主体
区委组织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报告人应报告下列事项
1、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3、本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4、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
5、本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动的情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及领养子女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留学的情况。
8、本人及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9、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10、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11、本人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12、干部个人重大疾病、突发困难及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出现重大事件或变故的情况。
13、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报告要求
1、由个人向以书面及公示形式向部机关全体报告。
2、报告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2793字,当前仅显示17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