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毕业相关/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文化/宣传讲话/法制/政法武装/>>正文

毕业论文:中国文化背景下“法治”的前景

发表时间:2013/3/5 23:06:10

毕业论文:中国文化背景下“法治”的前景

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在绝大多数时间内,都是儒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因而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所以,基本都是主张“以德治国”,主要指“由某个或某些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主要依靠道德教化而非法律强制的方式控制社会秩序”,而这其中的“某个或某些具有高尚品德的人”,指的是皇帝及大臣们,权力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而且,皇帝还通过将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拥有写入法律条文,以使拥有这种权力在表面上合法化。法律条文只是一种统治的工具,这称不上是“法治”,更遏制了“法治”。所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是没有萌芽“法治”的种子的。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打开国门开始,_的法律制度也就逐渐传入我国,_的法律条文成为了中国近现代制定法律的重要参考来源。无论是民国时期的各项法律,还是新中国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然不同,即使是文化背景相似的国家,对待同一件事的看法,也会有差异。因此,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较少的时代,只要针对本国制定普遍性的法律即可。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普遍性”问题需要重新加以考虑。对于中国来说,法律法规的确“普遍性”适用于本国共民。理论上,在中国境内的非本国国籍的公民也应当适用。但是,我觉得,如果要这样做,那么,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虽然非本国国民并没有本国的投票权,但制定的时候是不应该也是一定不能忽视这些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当然,就这一点来说,我认为,不只是中国的问题,即使是_国家,也应对于这一点加以考虑。
其次,是“政府权力受到法律制约”的问题。在我国,政府权力的制约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并且一直讨论的问题。从中国的现状来看,法律并没有对政府权力起到有效的制约,而监督的力度也不足,所以政府公权力被某些官员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从中国传统文化得角度来分析,这主要是因为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而形成的“官本位”的思想的影响依然影响深远,即使封建制度在我国早已经不复存在,这种思想依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根深蒂固于我们的文化之中。近年来,整个社会对于官员直接的、刻意的滥用政府权力的现象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强,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对于官员间接地、非故意的滥用政府权力,只靠社会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而且社会监督也有相当的难度。除了权力的滥用问题之外,还有权力的无效化问题。我们看到,目前政府许多部门中,许多政府官员的不作为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比权力滥用问题更加隐蔽,因而也更加容易带来隐性危害。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政府的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因此,依靠法律制约是最有效的方法。一方面,这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从中国传统文化的领域来看,“枉法之徒”的称谓也能够为某些管员带来压力,还能激起公民监督政府的使命感,双管齐下,更有效的解决问题。
再次是“法律不能使公民的_和权利被侵害”的问题。首先是一个着眼点从整体到个人的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集体而忽视个体,强调国家而忽视国民。国家权力机关经常为了大局利益牺牲局部利益,为了局部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近年来,政府执行公务时这样的情况虽然已经有所好转,某些法律的制定也逐渐开始着眼于个人,但这种情况在中国乡村的改变并不太大。但是,总体来说,这个方面正在向人们预想的方向在发展。
最后,是关于法律与道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统治抑或道德的统治,预设一套统一明确的行为标准并凭借有组织的物质力量强制推行是起码的操作形式。中国传统德治之操作正是如此,其基本进路是把道德一体化,再把道德与法律一体化并借助法律强制推行。其所由展开的独特背景和条件使这一进路成为可能:其一是宗法社会结构使‘孝亲’这种宗法伦理与‘忠君’这种国家伦理融为一体,从而使道德的一体化成为可能。其二是法律仅被视同刑杀和其‘形式主义的要素十分稀薄’以及由此而致的法的独立性的缺乏,使得道德全面进入法律进而通过法律强制推行成为可能。而这样的背景和条件即便不是 ……(未完,全文共3242字,当前仅显示16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毕业论文:中国文化背景下“法治”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