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拨付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来源情况
(二)资金拨付情况
1、市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2、旗县区级资金拨付情况
3、旗县区资金结转情况
(三)建设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1、建设部门资金收入情况
2、建设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3、建设部门资金结转情况
三、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旗县区财政保障性住房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2、存在挤占、挪用和平衡当年预算的问题
3、未按要求开设或使用保障性住房专户
4、个别地区存在廉租住房出租收入未及时收回,或收入未上缴财政的情况
5、部分地区存在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度缓慢的情况
6、未按规定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7、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
(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个别部门未按要求对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2、个别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及时
3、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4、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部分地区管理部门对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认识不到位
(二)会计专业人员少,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个别地区保障房资金筹集困难大,单位缺少必要经费
(四)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
(五)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六)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保证……
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政府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和加强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包头市
财政局组织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中心于2012年4月16日至6月19日对市本级和10个旗县区2009年至2011年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财政及住房建设等部门。
一、总体情况
包头市各级财政及房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比较重视,市财政能及时拨付保障性住房资金,县级财政及有关部门基本能按文件要求,拨付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扩展筹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证。随着前四期保障房的相继建成、分配及廉租住房补助的发放,大大改善了低收入_的住房条件。
但在调查中也发现,在有关保障房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各地在管理和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便更好的发挥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效益。
二、资金来源、拨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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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部分地区按住房建设进度拨付)。
2、存在挤占、挪用和平衡当年预算的问题。调查中发现,个别住建部门存在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情况,住建部门有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508.51万元的;有保障性住房资金用于办公经费21.05万元的;有保障性住房补贴弥补人员工资0.84万元的。有地区财政部门存在年底用保障性住房资金平衡当年预算1000.75万元,下年再行安排资金拨付的情况。
3、未按要求开设或使用保障性住房专户。调查中发现部分地区、部门未按规定开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或是虽开设专户,但保障性住房资金并未全部通过专户管理使用,未能实现保障性住房专户核算管理的要求。
4、个别地区存在廉租住房出租收入未及时收回,或收入未上缴财政的情况。个别地区存在未能及时收回廉租住房出租收入的情况,有地区廉住房出售及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直接坐支用于廉租房建设工程,对廉租房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
5、部分地区存在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度缓慢的情况。截至调查时,个别地区未发放2011年度廉租住房补贴,有的地区2011年后2个季度的廉租住房补贴未发放。
6、未按规定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部分地区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7、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部分地区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范围使用现金的情况。
(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个别部门未按要求对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2、个别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及时。调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能及时登记会计账簿,全年会计凭证未装订。还有地区未能对保障性住房各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不能准确反映保障性住房各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和资金结转情况。
3、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调查中还发现有关资金使用单位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个别单位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存在不能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保障性住房资金。还有单位存在列支保障性住房资金无单位负责人审批,用不合规原始凭证列支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情况,如一地区用代开发票列支廉租房工程款,无收款单位盖章188万元。
4、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一些地区保障房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没有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加强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但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资金投入大,审批环节多,有些部门又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在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时,一些地区出现了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和不能及时拨付保障房资金等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部分地区管理部门对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区管理部门对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认识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力度,出现部分地区未对保障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甚至出现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专款的情况。
(二)会计专业人员少,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个别旗县区管理部门由于未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专业人员少和一些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未按规定设账,不及时记账,凭证不装订,大额现金支付,无负责人审批等问题的出现。
(三)个别地区保障房资金筹集困难大,单位缺少必要经费。
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财政收入也相对较少,而这些地区保障房需求却很高,保障房建设任务重,而地方财政收入难以满足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需要,出现用保障房资金平衡当年预算下年再弥补的情况。也有由于相关单位缺少必要的人员、工作经费,而出现挤占保障房资金的情况。
(四)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
廉租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各地一般由房管局或廉租办确定补贴对象,需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最后由财政负责发放,由于部分地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工作不能及时开展,造成廉租补贴不能及时发放。
(五)相关管理制度没 ……(未完,全文共4142字,当前仅显示20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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