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责任目标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任务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要求
3、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4、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5、着重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6、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8、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三、保证措施
……
人社局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全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促进我区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责任目标
全局领导干部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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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丰富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反腐倡廉理论
调研,定期分析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着重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勤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强化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水平,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6.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好
民主生活会,落实三项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实行推荐、公示、民主测评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认真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配合开展万人评议效能行风工作和群众评议百名科股长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保证措施
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规定》执行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不到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照党纪、政纪条规进行处理。
1.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力的;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研究、不实施、不
总结、不
汇报的。
2.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不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每半年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一次专题分析的。
3.不认真开展勤廉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源头反腐的;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对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推行、监督不力,出现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等行为,被通报批评,未落实整改的。
4.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定的;违反改进
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
5.不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不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 ……(未完,全文共3115字,当前仅显示15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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