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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2

发表时间:2013/5/5 15:31:20
目录/提纲:……
2、表中数据根据1981~2010年度该区域所在气象站记录数据整理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关键指标设计汇总
四、绿色设计内容简介
五、设计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析
六、增量成本情况(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备注部分填写是否有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及依据
七、补充设计说明情况
……

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2

接1

7 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
7.1 一般规定
7.1.1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应节省材料的用量,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
7.1.2 不得采用高耗能及污染超标的材料。
[条文说明] 高能耗材料是指从获取原料、加工运输、成品制作、施工安装、维护、拆除、废弃物处理的全寿命周期中消耗大量能源的建筑材料。应选择在此过程中耗能少的材料以更有利于实现建筑的绿色目标。
建筑材料中_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应通过对材料的释放特性和施工、拆除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达到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污染控制的标准是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应按照最新的相关标准选用材料。

7.1.3 应选用对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有益的材料。
[条文说明] 绿色建筑应营造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良好室内外环境,因而,不但要考虑其满足建筑功能的需要,还应考虑通过人的视觉、触觉等感官引起生理和心理的良性反应。例如:在寒冷地区多采用暖色材料,在休息区域采用色调柔和的材料;接触人体的部位采用传热慢、触感柔和的材料;人员长时间站立的地面采用有一定弹性的材料等。

7.1.4 选择建设场地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相关要求。

7.1.5 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和《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规定。结构构件的抗力及耐久性应满足相应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
7.1.6 结构方案应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基础上,优先采用节省材料、 环保节能以及便于材料循环再利用的结构体系。

7.2 结构设计
7.2.1 结构基础方案应因地制宜,受力合理,充分考虑节材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应避免污染周边环境。
[条文说明] 浙江省全境地质地貌情况较为复杂,东部沿海地区均为深厚软土分布区,中西部地区以丘陵山地为主,因此在选择基础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的地质条件,并结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选择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及施工方便的基础方案。
7.2.2 地下室基坑支护体系方案在保证施工安全开挖的前提下,宜优先采用材料可循环再利用的方案。
[条文说明] 地下室基坑支护属于施工开挖过程中的临时结构,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比较各种支护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宜优先考虑材料便于可回收再循环利用的支护方案。
7.2.3 应通过优化结构方案控制材料的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受力特点选择材料用量较少的结构体系。
2 在高层和大跨度结构中,宜采用钢结构、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预应力结构。
3 对于由变形控制的钢结构,应首先调整并优化钢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
4 较大跨度混凝土楼盖结构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及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等技术。
5 宜采用节材节能一体化的新型结构体系。
[条文说明] 建筑材料用量中绝大部分是结构材料。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功能、层数、跨度、荷载等情况,优化结构体系、平面布置、构件类型及截面尺寸的设计,充分利用不同结构材料的强度、刚度及延性等特性,减少对材料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成为结构体系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方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不仅丰富了建筑结构体系,也较好地解决了保温体系与建筑的同寿命问题,在抗震、安全等性能方面得到了加强,也推动了墙体材料的革新。

7.2.4 应合理采用高性能结构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层混凝土结构的墙柱及较大跨度结构的水平构件宜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2 高层钢结构和大跨空间结构宜选用高强钢材。
3 受力钢筋应选用高强钢筋。
[条文说明] 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可以减小构件截面尺寸和混凝土用量,增加使用空间;梁、板及层数较低的结构可采用普通混凝土。
选用高强钢材可减轻结构自重,减少材料用量。对于高层钢结构建筑,宜采用Q345等高性能钢材。
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应优先选用强度400MPa及以上级别的热轧带肋钢筋;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应优先使用中、高强度的预应力钢筋及钢绞线。

7.2.5 现浇混凝土应选用预拌混凝土。砌筑、抹面砂浆宜选用预拌砂浆。
[条文说明]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产品已经成熟,推广采用这样的产品、技术有利于我国推动建筑工业化进程,提升建筑产品品质。

7.2.6 滨海建筑结构应充分考虑结构的耐久性,采取专门的提高结构耐久性和防腐蚀的措施。

7.3 建筑材料
7.3.1 材料选择时应分析资源的消耗量,宜选择资源消耗少、可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条文说明] 为降低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天然和矿产资源的消耗,本条鼓励建筑设计时选择节约资源的建筑材料。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中提供的公式及数据,可为设计者初步设计阶段选择资源消耗小的建筑材料提供依据。
根据初步设计阶段(建筑预算书或决算书)提供的建筑材料清单,计算建筑物单位建筑面积所用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天然及矿产资源量C(t/㎡):

其中:
*i——第i种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单位重量消耗资源的指标;
Bi——单体建筑用第i种建筑材料的总重量,t;
S——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
——单位建筑所用第i种建筑材料的回收系数。
表7.3.1-1 单位重量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消耗资源的指标*i(t/t)
钢材 铝材 水泥 建筑玻璃 建筑卫生陶瓷 混凝土砌块 木材制品
1.8 4.5 1.6 1.4 1.3 1.2 0.1
表7.3.1-2 可再生材料的回收系数
型钢 钢筋 铝材
0.90 0.50 0.95
设计阶段必须考虑的主要建筑材料包括钢材、铝材、水泥、建筑玻璃、陶瓷、混凝土砌块、木材制品等。在计算建筑材料资源消耗时必须考虑建筑材料的可再生性。具备可再生性的建筑材料包括:钢筋、型钢、建筑玻璃、铝合金型材、木材等。其中建筑玻璃和木材虽然可全部或部分回收,但回收后的玻璃一般不再用于建筑,木材也很难不经处理而直接应用于建筑中。因此,计算时可不考虑玻璃和木材的回收再利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2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轻集料混凝土按轻集料的种类分为:天然轻集料混凝土、人造轻集料混凝土、工业废料轻集料混凝土。采用轻集料混凝土是建材轻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轻集料混凝土大量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其他工程,可以节约材料用量、减轻结构自重、减少地基荷载。同时使用轻集料混凝土还可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提高构件运输和吊装效率及改善建筑功能等。
采用轻钢以及金属幕墙等建材是建材轻量化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直接降低了建材使用量,进而减少建材生产能耗和碳排放。

8 给水排水
8.1 一般规定
8.1.1 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应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水系统规划方案应包括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可行性。
[条文说明] 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在方案设计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的要求是作为控制项提出的。在进行建筑的绿色设计前或者在评估阶段,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客观情况。综合分析研究各种水资源利用的可能性和潜力,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当地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等的说明。配合节水评估要求规定编制节水评估报告书。
2 用水定额(应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确定)、用水量估算表(含用水量计算表)及水量平衡表的编制;
3 给排水系统设计说明;
4 采用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的方案;
5 如有污水处理系统应有相关的设计说明;
6 雨水及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然后编制计算书和说明。
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是给排水专业绿色设计的必要环节,是设计或评估人员确定设计思路和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过程。

8.1.2 设有生活热水的建筑,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废热等作为热源。十二层(含)以下(十二层以上的上部六层)的住宅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应配置太阳能热水或其他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热水系统。
[条文说明] 建筑的绿色设计中应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及废热回收作为热源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综合考虑场地环境、用水量及水电配备条件等情况,根据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及集热器与储水箱的相对安装位置等因素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行方式,并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中有关系统设计的规定。
浙江省人大于2012年6月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和相关的政策解释。将利用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列为可再生能源范畴,因此在某些不具备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或建筑中的某些部位可选用空气源热泵等节能设备加热生活热水。

8.2 非传统水源利用
8.2.1、景观用水、绿化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等不与人体接触的生活用水宜优先采用雨水、市政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建筑中水系统的选用和是否利用非传统水源作为冲厕用水。
[条文说明] 设置分质供水系统是建筑节水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应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应低于15%才能达到一般项的要求。该标准中规定凡缺水城市均应参评此项。参考联合国系统制定的一些标准,我国提出了缺水标准:人均水资源量低于1700~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1000~17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介于500至1000立方米的为重度缺水;低于500立方米的为极度缺水;300立方米为维持适当人口生存的最低标准。根据浙江省各地人口和总水资源量情况,本省所有城镇都应是中度缺水城市。浙江省各地水资源量情况参见表8.2.1-1和图8.2.1-1。
表8.2.1-1 浙江省各地总水资源量与人均水资源情况
分区 杭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宁波 舟山 金华 衢州 温州 台州 丽水 全省
2007年水资源 104.13 17.86 33.64 58.94 83.2 5.33 72.31 62.71 179.92 102.25 171.86 892.15
2006年水资源 109.82 13.45 28.63 42.18 55.31 5.5 75.99 89.64 173.97 86.63 222.45 903.59
水资源年平均 145.24 20.76 39.46 63.3 79.73 7.95 91.73 101.32 130.53 90.8 184.59 955.41
常住人口 786.2 418.6 280.0 458.1 689.5 103.5 510.0 222.0 790.1 573.4 228.6 5060.0
人均水资源量 1847 500 1409 1382 1156 768 1799 4564 1652 1584 8075 1888
注:1、表中一至三行为各地水资源量情况,单位为亿立方米;
2、常住人口是指2007年末各地市人口情况,单位为万人口 ;
3、人均水资源量是各地水资源量与2007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立方米/人








图8.2.1-1 浙江省各地总水资源量与上年及多年平均值比较
注:数据源自浙江省水利厅和统计部门
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应根据其使用性质采用不同的水质标准:
1 采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作为绿化灌溉、洗车、道路浇洒,其水质应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中规定的城镇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
2 采用雨水作为景观用水时,其水质应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中规定的景观环境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
中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和建筑中水(以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应结合城市规划、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术和水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项目周围存在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使用市政再生水达到节水目的,具有较高的经济性。
浙江省的大部分地区河网密布、水源充沛、但水质较差。属水质性缺水地区。利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经济性较好。但在水资源不易调蓄的海岛地区应在技术经济性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确定是否采用中水系统。
雨水和中水利用工程应依据《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进行设计。


8.2.2 使用非传统水源的供水系统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管道应设置标识带,明装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1的要求对管道进行标识。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等均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条文说明]为确保非传统水源的使用不带来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供水系统设计中应保证采取了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当建筑内自建中水处理站时,应明确中水原水量、原水来源、水处理设备规模、水处理流程、中水供应位置、系统设计、防止误接误饮措施。
当采用自建中水站供应中水时,中水水源可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应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进行设计;并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提供设计文件。

8.2.3 不得采用市政给水作为景观用水,景观水体应根据非传统水源的情况合理规划水景规模,并结合水景设计采取水质安全保障措施:
1 场地条件允许时,采取湿地工艺进行景观用水的预处理和景观水的循环净化。
2 景观水体内采用机械设施,加强水体的水力循环,增强水面扰动,破坏藻类的生长环境。
3 采用生物措施,并消除富营养化及水体腐败的潜在因素。
4、在非传统水源不能保证景观水体全年补充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应设计景观水体的旱季观赏功能。
[条文说明] 当项目场地内设有景观水体时,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的要求,不得采用市政给水做为景观用水。根据雨水或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的水量和季节变化的情况,设计合理的住区水景面积,避免美化环境却大量浪费宝贵的水资源。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景观水体所需补充的水量和非传统水源可提供的水量确定,非传统水源水量不足时应缩小水景规模。节水设计标准中这条已列为强条。
景观水体补水采用雨水时,应考虑旱季景观,确保雨季观水,旱季观石;住区景观水体补水采用中水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景观水体的富营养化问题。
采用生物措施就是在水域中人为地建立起一个生态系统,并使其适应外界的影响,处在自然的生态平衡状态,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景观生态法主要有三种,即曝气法、生物药剂法及净水生物法。其中净水生物法是最直接的生物处理方法。目前利用水生动、植物的净化作用,吸收水中养份和控制藻类,将人工湿地与雨水利用、中水处理、绿化灌溉相接合的工程实例越来越多,已经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可以在有条件的项目中推广使用。
若单纯采用雨水收集作为景观水体的补充水,则旱季往往会出现水池或水体干枯或水位很低的现象。又不得采用市政和地下水等传统水源补充水体,故应设计景观水体的旱季景观。

8.2.4 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并满足下列要求:
1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和雨水调节池,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可与景观水体设计相结合;
2 处理后的雨水宜用于空调冷却水补水、绿化、景观、消防等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
[条文说明]
建议本省各地在首先保证雨水下渗的前提下采用雨水收集的直接利用方式;在征得当地水务部门的同意下,可利用自然水体和内部河道作为雨水的调蓄池。

8.2.5 使用非传统水源必须采取下列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 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被污染。
2 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
3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测、检测控制措施。
4 采用海水冲厕时,应对管材和设备进行防腐处理,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条文说明] 本条文主要是针对非传统水源的用水及水质保障而制定。中水及雨水利用应严格执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和《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
海水利用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某些用水领域采用海水替代宝贵的淡水资源。沿海城市的冲洗厕所、消防等用水,也逐渐使用海水。海水的直接利用为解决淡水资源不足提供了新的途径。
在海水利用方面,持续、充分加氯以保证余氯浓度,对于抑制供水系统内海生物等的沉积是很有必要的。
由于海水中的氯化物和硫酸盐含量甚高,是强电解质溶液,对金属有较强的腐蚀作用,海水冲厕供应系统的每个部分(包括调蓄水池),均需以适用于海水的材料制造。在内部供水设施方面,常采用球墨铸铁管及低塑性聚氯乙烯水管,或者在凡流经海水的管道内敷贴衬里,最常用的衬里有:橡胶衬里、焦油环氧基树脂涂层和聚乙烯衬里。

8.2.6住宅建筑可利用房间空调器排水管收集凝结水和融霜水并入雨水收集系统。公共建筑可根据空调系统的类型尽量收集凝结水并入雨水收集系统。
[条文说明] 房间空调器的凝结水流量不大,但持续时间较长,总水量不小。并且现行规范要求单独设立管排除,非常便于收集。尤其夏季蒸发量较大、降雨量较少的酷暑时段是对雨水收集系统的一个很好的补充。
现阶段住宅建筑设计一般都会为每个厅室安排室外的空调机平台和排水管。有雨水收集系统时收集室外机的夏季凝结水和冬季的融霜水现实可行。公共建筑的空调系统类型各不相同,要完全收集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因地制宜的收集凝结水或融霜水。

8.3 供水系统
8.3.1 供水系统应节水、节能,并宜采取以下措施:
1 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合理分区,每区供水静压力不大于0.45MPa。
2 自备加压系统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选型,可优先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水箱水泵供水、变频供水等节能的供水技术。
3 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其他建筑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5MPa。
[条文说明] 合理的供水系统是给排水设计中达到节水、节能目的的保障。
为减少建筑给水系统超压出流造成的水量浪费,应从给水系统的设计、合理进行压力分区、采取减压措施等多方面采取对策。另外,设施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是控制超压出流的技术保障。减压阀做为简便易用的设施在给水系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作为一项节能条款《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 50368中明确“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技术时应获得当地供水部门的同意。
在执行本条款过程中还需做到:掌握准确的供水水压、水量等可靠资料;满足卫生器具配水点的水压要求;高层建筑分区供水压力应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第3.3.5条的要求。

8.3.2 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可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1 居住建筑设集中热水供应时,应设立管循环;其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放水时间不大于15s;
2 医院、旅馆等公共建筑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放水时间不大于10s;
3 公共浴室淋浴宜采用节水型热水供应系统。
[条文说明] 用水量较小且分散的建筑如:一般单元式住宅建筑、办公楼、小型饮食店等。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的建筑,如:酒店式公寓、旅馆、公共浴室、集体宿舍、医院、疗养院、体育馆、大型饭店等。
设有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提出了建筑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三种循环方式:干管循环(仅干管设对应的回水管)、立管循环(立管、干管均设对应的回水管)和干管、立管、支管循环(干管、立管、支管均设对应的回水管)。同一座建筑的热水供应系统,选用不同的循环方式,其无效冷水的出流量是不同的。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的措施,最不利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宜大于0.02MPa。在用水点处宜设带调节压差功能的混合器、混合阀。公共浴室可设置感应式或全自动刷卡式淋浴器。

8.4 节水措施
8.4.1 应采取下列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
1 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通过鉴定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 选用高性能的阀门、零泄漏阀门。
3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 选择适宜的管道基础处理方式,并控制管道埋深。
[条文说明]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包括:室内卫生器具漏水量、屋顶水箱漏水量和管网漏水量。采用水平衡测试法检测建筑/建筑群管道漏损量,住宅区其漏损率应小于自身最高日用水量的5%,公共建筑其漏损率应小于自身最高日用水量的5%。同时适当的设置检修阀门也可以减少检修时的排水量。

8.4.2 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要求的产品。
[条文说明] 本着“节流为先”的原则,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
对采用产业化装修的住宅建筑,住宅套内均应采用节水器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住宅建筑节水率不低于8%。
节水器具可做如下选择:
1 公共卫生间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或延时自闭式水嘴。
2 蹲式大便器、小便器宜配套采用延时自闭冲洗阀、感应式冲洗阀。
3 住宅建筑中坐式大便器宜采用设有大、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不得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大于6L的坐式大便器。
4 水嘴、淋浴喷头宜设置限流配件。

8.4.3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2 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条文说明] 绿化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喷灌是充分利用市政给水、中水的压力通过管道输送将水通过架空喷头进行喷洒灌溉,或采用雨水以水泵加压供应喷灌用水。滴灌是经管道输送将水通过滴头直接滴到植物根部;微灌是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它可以缓慢而均匀的直接向植物的根部输送计量精确的水量,从而避免了水的浪费。
喷灌比地面灌溉可省水约3O%~5O%。安装雨天关闭系统,可节水15~20%。滴灌除具有喷灌的主要优点外,比喷灌更节水(约15%)、节能(50%~70%)。

8.4.4 应按照使用用途和用户要求设置水表,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和景观、灌溉等不同用途的供水均应设置水表。
2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如餐饮、洗浴、中水补水、空调补水等。
[条文说明] 按使用性质设水表是供水管理部门的要求。绿色建筑设计中应将水表适当分区集中设置或设置远传水表;当建筑项目内设建筑自动化管理系统时,建议将所有水表计量数据统一输入该系统,以达到漏水探查监控的目的。

9 暖通空调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1 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气候条件、建筑功能的要求,在遵循以下原则基础上选择适宜的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1 除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外,舒适性空调室内计算参数不应超过各类节能标准的限值;
2 室内热环境的舒适性应考虑空气干球温度、相对湿度、空气速度、辐射温度和室内人员的作业特点与衣着;
3 应采用符合室内空气卫生标准的新风量,选择合理的送排风方式、空气流向、适当的压力梯度。
[条文说明] 室内环境参数标准涉及舒适性和能源消耗,合理科学合理地确定室内环境参数,不仅是满足室内人员舒适的要求,也是为了避免片面追求过高的室内环境参数标准而造成能耗的浪费。鼓励通过合理、适宜的送风方式、气流组织和正确的压力梯度,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和空气品质,不提倡片面追求过大的新风量标准、夏季过低的室内温度的方式和做法。
其中,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和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07)的要求,集中供暖系统主要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16℃~22℃;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表9.1.1-1的规定;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9.1.1-2~5的规定。
对于民用建筑中的工艺空调房间(如服务器机房、手术医疗用房、珍贵物品库房等),或者一些特殊要求的建筑(如五星级酒店等),完全按照节能标准的限值,可能会导致设备物品的损坏,事故发生或者影响酒店的星级标准。对于这些房间,空气调节计算参数可根据确定的工艺要求参数或酒店管理公司要求确定。
表9.1.1-1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参 数 冬 季 夏 季
温 度
(℃) 公共建筑一般房间 20 26
大堂、过厅 18 ≥26
且室内外温差≤10
住宅卧室、起居室(厅) 18 26
风速(υ)(m/s) 0.10≤υ≤0.20 0.15≤υ≤0.30
相对温度 (%) 30 ~ 60 40 ~ 70
注:采用岗位送风方式时,不受该风速限制,以岗位空调计算所需风速为准。

表9.1.1-2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
建筑房间类型 新风量
办公室 30
客房 30
大堂、四季厅 10

表9.1.1-3 居住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
人均居住面积FP 每小时换气次数
FP≤10m2 0.70
10m2﹤FP≤20m2 0.60
20m2﹤FP≤50m2 0.50
FP﹥50m2 0.45

表9.1.1-4 医院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
功能房间 每小时换气次数
门诊室 2
急诊室 2
配药室 5
放射室 2
病房 2

表9.1.1-5 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
建筑类型 人员密度PF(人/m2)
PF≤0.4 0.4﹤PF≤1.0 PF﹥1.0
影剧院、音乐厅、大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 14 12 11
商场、超市 19 16 15
博物馆、展览厅 19 16 15
公共交通等候室 19 16 15
歌厅 23 20 19
酒吧、咖啡厅、宴会厅、餐厅 30 25 23
游艺厅、保龄球房 30 25 23
体育馆 19 16 15
健身房 40 38 37
教室 28 24 22
图书馆 20 17 16
幼儿园 30 25 23

9.1.2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2 宜进行必要的空调冷热水系统、风系统的水力计算;
3 宜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变化的模拟。
[条文说明] 部分强制性条文。热负荷和逐时逐项冷负荷计算是选择供暖空调末端设备、确定管径、选择供暖空调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目前,有些设计人员错误地利用设计手册中供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估算冷、热负荷用的单位建筑面积冷、热负荷指标,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空调的冷、热负荷的依据。由于总负荷偏大,从而导致了装机容量偏大、管道直径偏大、水泵配置偏大、末端设备偏大的“四大”现象。其结果是初投资增高、能量消耗增加,给国家和投资人造成巨大的 ……(未完,全文共65719字,当前仅显示118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