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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邮政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4/7/14 18:58:35
目录/提纲:……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职责
三、岗位设置
(三)结构比例:
四、初定资格
(三)从2001年开始,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生”,不再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五、评审范围
(三)有下列情况者,暂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评审条件
(一)任职的学历、资历条件
七、评审组织
八、评审程序
(一)基层部门推荐
(二)人事部门审核
(三)论文答辩
(四)评委会评审
(五)评审结果
(六)评审需提交材料
九、职务聘任
(三)各邮政单位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四)聘任手续应当完备,要按一定的程序与受聘人签订聘约
十、考核问题
(三)考核的一般程序如下: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十一、其他问题
一、工程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条件
二、工程技术人员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条件
三、经济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条件
四、会计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会计师职务条件
五、统计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统计师职务条件
六、外语免试条件(摘自浙职改(1994)4号)
……
浙江省邮政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邮政局局人教(1999)79号关于《国家邮政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及我省邮政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
一、组织领导
全省邮政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省邮政局统一领导,省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地)局及省局各直属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省邮政局按照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邮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评聘工作办法;确定全省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宏观控制结构比例;审核批准各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提出省局相关系列高评委的组建方案报国家邮政局审批;审核批准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案。
三、岗位设置
(一)基本原则:省邮政企业的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根据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其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职,应在分解具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职位分类原理,明确相应的工作岗位,并以工作任务的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确定所需要的专业系列及职务档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必须在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进行。
(二)选用系列: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省邮政企业选用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为工程、经济、统计、会计、审计、政工、档案、新闻、卫生、技校教师、翻译、工艺美术、律师等。上述系列中,以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为主要系列。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经考核优秀,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6.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少数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全日制院校统配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上述规定给予初定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但不聘任,资格予以保留。
(三)从2001年开始,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生”,不再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经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可以通过参加资格考试或相应评委会评审取得任职资格。
五、评审范围
(一)凡在各邮政企业(含多种经营企业)内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符合各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选聘干部),经组织推荐均可参加经常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国家规定“以考代评”的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务资格。
(二)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规定,从2000年起邮政企业内的政工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必须通过国家邮政局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者,暂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由于政治、经济、生活、工作上犯错误,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后尚未满一年或正在被审查尚未结案者。
2.至评审当年年底,离开专业技术岗位一年及以上者。
3.病休半年及以上,评审时仍在病休者或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六、评审条件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掌握政治思想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任职的学历、资历条件
各《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中各级职务对于学历、资历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
1.高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后,承担中级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承担中级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承担助级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左右或二至三年(不同职务的试行条例有不同的规定);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承担助级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档案系列大学专科毕业需承担助级职务五年以上)。
3.助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承担员级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承担员级职务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员级职务: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5.对在任职期间脱产学习、进修连续八个月及以上或病休连续半年及以上者,学习、进修或病休时间应予扣除。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之所以要求学历,是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凡达不到规定学历者,均不能推荐评审(符合破格条件的除外)。对推荐评审工程、教师、卫生等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推荐任职专业不一致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原则上从取得学历(学位)后算起。
(二)破格规定
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特别对新业务开发、市场营销、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科研开发等领域成绩显著,在邮政系统影响较大或在省局内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持人,可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破格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仅限在工程专业进行。具体掌握如下:
1.破格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大专学历,且已经担任中级职务五年及以上;或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级职务四年及以上;并符合相应破格条件中三条方能推荐。破格条件详见附件一(下同)。
2.破格推荐评审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经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并符合相应破格条件中三条方能推荐。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破格推荐评审。
(三)外语条件
凡需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政工专业),均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者,方可推荐评审。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除外:
1.符合浙职改(1994)4号、浙职改办(1994)9号文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详见附件二)的人员,可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三)一式二份报省局审批免试。
2.取得浙江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免试。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凡全省邮政企业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当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资格评审、以考代评聘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WIN95/98 & INTERNET)合格证书》(在本文下发前已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初级)或(二级)合格证者书》仍然有效)。但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除外:
1.高等院校1982年以后毕业的计算机专业本科、大专毕业生;
2.参加过国家教委、省教委组织的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合格者,免试相应等级;
3.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合格者。
(五)、其他条件
1.对那些在1992年12月31日以后 ……(未完,全文共13573字,当前仅显示32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浙江省邮政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