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抓专项监督,夯实立法基础
一是是渐进式监督,形成基础
二是对接式监督,创造条件
三是参与式监督,营造环境
二、抓课题研究,明确立法
一是研究四个关系,明确基本原贝}l
二是梳理监督工作,明确重点内容
三是深入分析问题,明确规范要求
三、抓主导起草,把握立法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厘定框架
二是开展分类调研,明确重点
三是组织多方论证,破解难题
四、抓代表参与,提升立法
一是省级领导代表专程听取意见
二是代表深度参与调研论证
三是重视代表意见沟通反馈
五、抓审议机制,强化立法
一是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是强化会前学习
三是细化大会审议
三是有利于增强立项的可行性
一是了解群众需求要全面
二是评价部门工作要客观
三是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准确
一是注重调研宣传沟通
二是重视部门协调成效
三是加强内部联系沟通
……
聚力关键环节提高立法质量
—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立法的做法和体会
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2013年起,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养老服务工作,准备制定出台《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从制度安排层面推进全局工作。在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和具体指示下,整个立法工作,采取监督先行、立法提升两结合方式,围绕“开展监督、专题研究、民主立法、代表参与、会议审议”等五个环节,综合运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资源,内司委、法委、代表工委分工协作,注重创新,合力推进,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果。
一、抓专项监督,夯实立法基础
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专项监督及跟踪督查,为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是渐进式监督,形成基础。围绕7项重点,先后采取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部署跟踪督查、组织代表满意度测评等5种方式,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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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便于立法作出相应规定。三是深入分析问题,明确规范要求。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不牢、养老服务行业总体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从规范发展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为明确立法方向及研究路径,提供了积极支持。
三、抓主导起草,把握立法
内容为充分体现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法规草案由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起草,并直接提请常委会审议。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厘定框架。内司委牵头成立由法工委、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参与的起草小组。积极发挥起草小组作用,采取了集中起草修改的办法,期间两次书面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开展分类
调研,明确重点。围绕城市养老服务、
农村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分四个组开展专题调研,有效提升立法调研的针对性,使法规草案拟定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具体化。三是组织多方论证,破解难题。针对
财政投入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门研究,并召开专家论证会,不断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四、抓代表参与,提升立法
科学性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以法委为主,内司委、代表工委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推动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形成了一批特色经验做法。一是省级领导代表专程听取意见。由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带头,先后有30位省领导(都是省人大代表)到原选举单位(或者工作、生活)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专门就该条例草案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30场次,听取意见300多人次,收到意见逾千条。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分赴代表联络站听取群众意见。代表进驻联络站听取意见,取得了深入基层、集中民智的良好效果。二是代表深度参与调研论证。部分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省人大立法调研组,赴市县调研,实地走访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参加部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立法活动,共同参与研究讨论。三是重视代表意见沟通反馈。对代表意见梳理分析后,实行分类处理。对有价值的意见,尽量吸收;对未采纳的意见,逐一解释说明;对属具体工作层面的意见,汇总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五、抓审议机制,强化立法
质量常委会作出将法规草案提请2015年1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后,着力加强三方面工作,确保人代会审议充分,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二审后,根据省委常委会的要求和省人大代表的意见,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提交常委会会议三审,重点放到主要分歧意见的处理、解释上,努力形成相对成熟的条例草案。二是强化会前学习。条例草案提前印发全体省人大代表,代表报到前,由各代表中心组组织研读;代表报到后,以代表团为单位,向代表介绍条例草案主要内容、说明相关问题,提出审议要求和建议。三是细化大会审议。由法委牵头成立法案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
安排两次全团或分组审议法规草案,并在第一次审议后完成草案修改稿,发代表团继续审议。审议时安排联络员全程到会听取意见、回答提问并汇总整理。
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立法工作中,内司委作为法规草案起草提请的专门委员会,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1、监督工作前置,是提高立法
选题准确性的有效办法实践证明,精心安排的监督工作,对选择立法主题,找准切入点,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首先有利于推动立项的科学性。通过前期监督工作,对于是否需要立法、立什么法、从哪个角度立法,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其次有利于发现立法的必要性。通过前期监督工作,可以逐步理清明确一些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进而通过立法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加以切实解决。三是有利于增强立项的可行性。 ……(未完,全文共3793字,当前仅显示191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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