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从而积极稳妥的做好中央储备粮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科科长
1、凡因管理不善造成各种损失,文字材料不真不实,上报下达给单位造成政治影响及经济损失的,按其产生后果给予批评通报、扣减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等处理。
2、各项行政事物管理中,出现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造成影响的,给予扣减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奖金等处理。
3、情况简报、板报、思想动态不按时间、数量、质量出版、上报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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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给予建议免职、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三、仓储科科长
1、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及确保数量真实、品质良好、储存安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如因工作失误出现帐实不符、质价不符的,给予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等处理。出现坏粮事故的给予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2、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按照规范化实施细则有漏项的,经单位领导、上级领导检查不合格的,给予扣减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的处理,影响单位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免职处理。
3、按规定制度整理上报仓储报告、进行粮情检测,发生错报、漏报、漏检、漏测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的处理。
4、认真落实仓储科有关规定和制度,分管科室和班组、科员发生问题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等处理。
5、主管考核工作出现失误的,视其后果轻重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等处理。
6、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及严重后果的给予免职、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四、监管科科长
1、确保监管的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品质优良、储存安全,发生帐实不符、质价不符问题的,给予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等处理;发生坏粮事故的给予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2、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经查有违规违纪问题的,给予扣减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等处理。
3、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实施管理,经检查有漏项及不合格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等处理;影响到直属库考核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免职处理。
4、严格执行轮换管理办法,经查发现问题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等处理。
5、主管考核工作出现失误的,视其后果轻重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当月职务工资等处理。
6、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给予免职、解聘、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五、计划购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1、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与规定,经检查发现有违反政策与规定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扣发年度奖金、免职、解聘等处理。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轮换小组制定的年度轮换计划,经考核没能如期完成的,给予扣减当月考核分数、扣发职务工资 ……(未完,全文共1972字,当前仅显示12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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