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三)基本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范围
三、明晰工程产权
四、转换运行机制
(二)明确管理责任
五、健全配套政策
六、改革的方法步骤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乌拉特前旗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_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内蒙古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_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13]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_改革,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_和运行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
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结合我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_实际,特制定乌拉特前旗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_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明确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放开建设权,转换经营权,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旗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核实查准全旗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的基础上,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管理方式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机电井,截伏流工程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灌排泵站。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的V型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5、淤地坝,包括库容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不含)的大型淤地坝,库容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不含)的中型淤地坝和库容1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型淤地坝。
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三、明晰工程产权
1、小型水库,大佘太水库、阿古鲁水库产权归旗水务局所有,莫斯图水库、小努气水库产权归所在地苏木、镇政府所有,虎背阿拉水库产权归城建局所有。
2、中小河流及堤防,所有中小河流及其上的堤防产权均属当地苏木、镇、农牧场所有。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
(1)黄灌区末级渠系的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产权均属灌区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
(2)水库灌区的渠系及建筑物产权均属当地苏木镇行政村集体所有。
(3)山旱牧区的农用机电井及喷灌、微灌设备。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包括国家投资或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属农户所有;受益户较多的机电井及节水配套工程,包括国家投资补助,受益区集资投劳等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属受益户联合所有;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农业开发新打井及其节水配套工程产权属工程所在地的行政村所有。
(4)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排水泵站中蓿亥分干沟扬水站、公庙子分干沟扬水站、先锋分干沟扬水站、黑柳子分干沟扬水站、新安分干沟扬水站、通北分干沟扬水站产权归旗水务局所有,其余分干沟扬水站,各支沟扬水站产权均属当地苏木、镇、农牧场政府所有;提水灌溉泵站,泵站灌溉涉及多个组的,产权归所在地行政村集体所有,只涉及单个组的,产权归受益组所有。
(5)截伏流工程,产权归受益行政村、组所有。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多村联供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苏木、镇、农牧场所有,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
5、淤地坝工程,产权属所在地苏木、镇政府所有。
四、转换运行机制
在分类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基础上,可采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方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
1、用水合作组织管理。黄灌区内的末级渠系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工程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行使经营管理权,用水户协会按照协会章程民主协商开展投工投劳投资管理工程、供水调度及水费计收等管理工作。
2、委托管理。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水利工程可由旗人民政府授权旗水务局委托苏木、镇、农牧场进行管理;产权属于苏木、镇、农牧场所有的不跨村水利工程可委托由行政村管理;产权属于行政村集体所有的不跨组水利工程可委托用水合作组织或组来管理。
3、承包。通过签定承包管理合同,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委托给承包者进行经营管理,但不得转包。
4、股份合作。通过资产评估,将工程资产划分为若干股,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由2个或2个以上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参与经营管理。股东可利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参股,共同拥有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股分配,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用于工程维修养护。
5、拍卖。工程所有者将工程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公开竞价出售,由多个参与者公平竟争,按照国家拍卖的有关规定,最终拍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由购买者自主经营。重要防洪,供水等涉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水利工程,其所有权不允许拍卖,只能拍卖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二)明确管理责任
1、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规定,服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水利发展规划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接受旗水务局的监管。
2、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功能,如因实际情况需要改变的,需逐级报旗水务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旗水务局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对不能有效保证 ……(未完,全文共4650字,当前仅显示23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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