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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补偿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4/7/7 18:23:01

**县关于处理**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补偿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

*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5月12日,我县收到地区联席办下发《关于处理**公路项目征地补偿信访问题的意见 》(**信联发〔2014〕1号)文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使该信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县**乡部分群众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亩耕地(30年承包地)。补偿标准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及**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片区指挥部《关于预支省道S**线**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函》(**交建南指函[2012]4号)文件要求进行补偿,并在征迁前对群众作了大量的宣讲工作,被征地户一致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两个文件的补偿标准。即:结合我县**乡人均占有耕地3亩以上的实际,按一等耕地1200元/亩*9倍=10800元的标准执行,并在2012年5月以前全额发放给农民。
两年后,我县**乡被征地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对当时执行的文件依据提出质疑,要求依照《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9号)文件给予二次补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这一反映,责令县国土局、信访局、交通局、**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并深入农户家中做政策解释工作,但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不予认可,多次到地区越级上访。为妥善化解该信访案件,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研究,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要求和《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9号)文件精神,按照不引发或滋生其他区域性征迁矛盾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决定对**乡**户**亩(30年承包地)按一等耕地**元/亩***倍 ……(未完,全文共1304字,当前仅显示8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处理**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补偿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