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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6/1/31 11:11:08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及问题分析
(一)基本情况
1、主城区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基本情况
2、主城区小区幼儿园使用基本情况
(二)原因分析
1、重视不够
2、责任不明
3、约束不力
4、合力不够
二、政策规定与群众呼声
(一)法律法规有规定
(二)政策文件有要求
(三)交付、使用有依据
(四)人民群众有呼声
三、目标要求及跟踪监督
(一)收到显性效果
1、收用一批
2、清理一批
3、建设一批
(二)建立长效机制
1、出台规范性文件
2、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人财保障机制
(三)强化跟踪监督
1、跟踪推进
2、跟踪评价
……
关于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安排,区人大十五届二十四次常委会对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做好这一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询问领导小组,下设专题询问工作小组,对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幼儿园园长座谈会、在园幼儿家长和社区居民代表座谈会、相关开发商座谈会,听取各类情况汇报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对主城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查看。工作小组成员还多次就政策规定、部门职能和操作办法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沟通、对接,对全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此外,为借鉴小区配套幼儿园收用和专题询问工作的做法与经验,专题询问领导小组还组织区政府分管区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赴镇江润州区、无锡滨湖区参观学习;组织专题询问工作小组成员赴江都区、苏州吴江区、杭州余杭区座谈取经,获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启发。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问题分析
(一)基本情况
1、主城区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基本情况。按照扬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全区纳入扬州市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定和实际需求相差较大。三是民办园收费过高。由于民办园的定价实行的是向物价部门备案制度,因此价格随意性较大,收费普遍偏高。根据座谈会上家长反映,有些幼儿园一个幼儿从学前班到大班四年共花学费、置装费、旅游费等近十万元。而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明确要求高收费民办园比例不得超过10%,我区目前比例竟高达60%。在22所小区配套园中有13所是高收费民办幼儿园。
以上这些问题与我区主城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收用不到位,导致供需矛盾紧张密切相关。经过梳理,目前我区主城区配套幼儿园存在三类情况:一类是已配建幼儿园普遍改变了公办或普惠性民办的办园性质,办成了高收费的民办园。在22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幼儿园中,公办园5所(机关三幼幼儿园、大地四季幼儿园、月明苑幼儿园、文汇苑幼儿园、机关三幼绿杨园);1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都是由开发商或物业出租、出售给了相关单位(个人),其中13所为高收费民办园,分别为康乐幼儿园、东方剑桥扬州天下幼儿园、美琪幼儿园、月亮城幼儿园、凯莱幼儿园、翠岗幼儿园、新港才艺幼儿园、机关三幼京华园、翰林奥都幼儿园、尚城幼儿园、鸿福幼儿园、海德幼儿园、石油山庄幼儿园;4所民办园打着普惠的旗号,实际并未按普惠收费,分别为东方百合园幼儿园、林溪山庄幼儿园、西湖东苑幼儿园、蜀景幼儿园。第二类是配建幼儿园虽已建成,但迟迟不能交付使用。《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明确要求:“新建小区必须建成公办或普惠制幼儿园。”但在房地产项目建设初期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并未明确配套幼儿园的产权、使用权等问题,造成小区配建园建成后出于种种原因未能投入使用,长期空置。如念香苑和绿地,小区配建园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代管,但由于无法找到愿意出高额租金办普惠制幼儿园的投资人,导致已建幼儿园空置多年。又如西郡188花园、香格里拉、泰和佳园小区幼儿园等,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既不愿无偿交政府办成公办园,又无法办成普惠园,始终空置。第三类是配建园建设迟缓。不少开发商已完成新建住宅区总规模的50%以上甚至更多,但配套幼儿园迟迟未开工建设,如京华城三期、华鼎星城、水晶城、锦苑、扬州天下三期、碧水栖庭、蜀冈怡庭等7个小区。
(二)原因分析
造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价民办园、建而不用、该建不建等问题,从客观上来说与政策出台滞后、政府招商需求急迫、区划多次调整,有些职能部门事权关系不顺等相关,但从主观上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重视不够。区政府在一段时期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收用工作重视不够,在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迅速跟进出台本区相关意见予以落实。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认识也不到位,认为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的工作关系不大。根据我们外出调研所掌握的情况看,不管是镇江润州区还是无锡滨湖区,他们都形成了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共识。润州区依据《镇江市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意见》,2014年就全面完成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工作。滨湖区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学前教育设施配套工作的意见》和《滨湖区幼儿园建设标准》,开发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都是建好并按要求完成装修,交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2、责任不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交付、使用工作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物价、教育、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由于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由谁牵头?哪个部门负责哪个环节?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香格里拉小区幼儿园,在规划设计时是按照与物业用房、配电房合建进行规划,由于规划部门只负责核定建设面积,如何配建幼儿园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导致该小区幼儿园建成后由于不符合办园标准而无法使用。
3、约束不力。《扬州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4】94号文)出台前,由于省市相关政策仅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作了原则规定,对于开发商建而不交、应建未建如何处置并未出台明确细则,因此在遇到这类情况时,政府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加以约束,只好听之任之,暂缓处理。
4、合力不够。全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于2013年4月建立,虽然明确了 ……(未完,全文共6348字,当前仅显示22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主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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