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农村“三权”改革工作汇报
州委调研组:
根据调研内容,现将涉及国土资源业务的农村“三权”工作相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共有27个农业村,其中***、***、***、***四村所有土地均为国有土地,其余23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和耕地为村集体所有,草场为国家所有,因此,从范围上讲,****县的
农村“三权”改革工作只牵涉23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现阶段,县内“三权”改革工作正在进行积极探索,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工作已实质开展,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因枸杞的大量种植,土地的承包权稳定不变,但经营权部分村以流转的形式已全部外包。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面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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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截留挪用,但在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方面,还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主要原因是村民要求发放全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留归村集体统一进行经营的模式还未形成,无法形成规模经营;
(二)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上,我县也没有找到有效途径,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无法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权利,至今还未办理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入股手续,主要原因是省内还未下发过任何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可入市经营的文件或支持政策。
(三)宅基地制度改革与集体建设用地一样,也未找到有效的途径,只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允许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转让,但在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还没有有效措施。
(四)农民工进城落户后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情况。我县农村村民全家进城落户后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口,保留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经过调查和与镇村沟通,分三种情形:一是零星进城落户的,还是享有原村民的所有权力,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其宅基地如何处置,目前村、镇和相关部门均没有明确的办法。二是整村搬迁至城镇落户的有两种处置办法,一是将搬迁后村民的宅基地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进行综合开发,如部分村庄用地复垦为耕地,进行种植业,部分平整后用于养殖业,部分为生产区(如空心砖厂等),部分用于旅游业(巴音村),其收益由全体村民拥有。也就是说,村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仍保留,但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开发。二是对整村搬迁至城镇落户的,宅基地仍保留,但经过村民大会后,如村民要求整理后均分耕地的,由村上分配,村民要求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经营的,由村民均分收益。
(五)我县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将逐步按照省上的要求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试点工作。并积极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工作。按上级要求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六)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我县正在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并将在今年实施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和一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总面积895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19公顷,预计投资3388万元。省内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下放到县内后,我县将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并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我县就增减挂工作,现已与各镇进行了沟能,全县四镇共有七个村已纳入我县增减挂规划内,分三种情形,一是村庄已灭失的,如柯柯镇路顺村,我县以增减挂形式将原宅基地部分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交由村集体支配经营。二是村庄已搬迁的,如铜普镇河北村和河南村一、四社,除对地上附着物进行部分补 ……(未完,全文共2891字,当前仅显示18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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