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立情况
(二)管理情况
1、适时提高计费标准
2、开发了评审管理系统信息平台
(三)职能情况
1、主导工程变更
2、参与信息价发布
3、制定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二、我市财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征地拆迁项目介入过细
一是征拆单位不履职
二是存在廉政风险
三是存在重复补偿的风险
(二)自主委托项目限额过小
一是影响了评审效率
二是不利择优委托
三是符合政策要求
(三)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过低
一是该文件已经到了重新评估并修正的年限
二是该计费标准已经明显低于了市场行情
三是小额委托项目标准过低
(四)项目管理信息化落后
三、建议
(一)改革征地拆迁评审办法
(二)对小额项目委托办法进行修订
(三)对现有计费标准进行修订
(四)加快评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
岳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赴衡阳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
局_组: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的大规模增长,我市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和规模快速增长,评审规模2015年26.97亿元, 2016年40.24亿元, 2017年92.96亿元,实现了跳跃式增长,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评审业务量增大和范围的变化,也给我们的管理上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为满足和适应新形式下财评工作的发展,学习兄弟市州先进管理经验和好的做法,3月8日,谢卿总会计师带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一行4人赴衡阳进行了专题
调研,现将情况
汇报如下:
一、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立情况。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8名(在编9人,聘用29人),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3人,工程师职称20人,注册造价师12人,一级建造师6人,注册监理师5人,注册评估师2人。中心设上限值部、结算部、综合部,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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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了以下工作:
1、主导工程变更。由于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有较强的专业力量,在工程变更领域,衡阳市财评中心协助政府起草并出台了(衡政办发【2016】47号)文件。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衡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行使管理决策权。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工程变更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发改、规划、住建、城管执法、交通、水利、审计、监察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管理具体工作,办公室常设市财政局。
2、参与信息价发布。从2017年开始,经衡阳市政府授权,《衡阳定额造价》由衡阳市造价站发布,改为由衡阳市财评中心和衡阳市造价站联合开展工程材料的询价调查,并每2个月1期发布在《衡阳定额造价》上。
3、制定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为规范征地拆迁项目的管理,2017年,衡阳市政府要求衡阳市财评中心参与征地拆迁项目的评审。通过对岳阳、常德、株洲三地调研,并与住建、房产、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历年来的征拆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后,确定了以控制宏观的补偿标准管理办法为主来开展征拆项目评审的工作思路,主要服务对象为各预算单位,侧重于对项目征拆前期概算的评审,征地拆迁概算由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初审,财评中心复审,对征拆项目实行“总价包干、自负盈亏、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目前已报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实施。如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根据衡阳市历年来的补偿标准,确定了50万元/亩的补偿标准测算,交由各属地区人民政府负责包干实施。
二、我市财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这次深入的考察学习,使我们扩展了视野,开拓了思维,深受启发。通过对两地财评工作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也使我们认识到,岳阳财评工作虽然近几年在全省一直走在前列,但随着近两年快速变化和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地拆迁项目介入过细。
过去三年,由于种种原因,逐步形成了一个既定事实,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拆项目的个案,都要通过财评中心评审,通过工作实效来看,已经形成了一些的弊端:1、超出了财评中心的履职能力。全市各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征拆指挥部20余个,还有城投、交建投、建设局、国土局、区政府、城管局、规划局、街道办、村委会等参与单位,在一线参与征拆的工作人员1000余人,仅城建投内设征拆部就有20多名工作人员。而征拆工作涉及面广、矛盾突出、情况复杂,一直以来都被称为“政府工作第一大难题”。我中心仅有6名工作人员,这么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处理不好的个案,全部汇总到财评中心,形成了征拆指挥部几个人负责一个个案,财评6个人负责几百个个案的现状。2017年,财评中心就受理征拆项目个案832个,因人手所限,99%的项目都没有财评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对征拆现场情况掌握不够,导致评审报告质量不高,已经严重超出了财评中心目前的履职能力,形成管理脱节。2、超出了财政评审的职责范围。对于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项目,跟据(岳政办发[2015]2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明确规定了补偿标准的,应严格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办法》未明确补偿标准的,由被拆迁人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确定补偿标准。但现状是集体土地上有标准的不按标准执行,作为个案交由财评中心评估。对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项目,根据(岳房发[2017]3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涉及机器设备的移装、毁损及相关物质搬迁补偿、补助等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备案。现状是由财政部门备案变成了由财评 ……(未完,全文共5421字,当前仅显示19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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