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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9/4/27 9:51:21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原则
一是全县统筹、县乡联动
二是事前框定、事后认定
三是突出创新、注重实效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二)明确划定两条界线
一是防贫预警线
二是防贫保障线
(三)建立高效运转流程
一是信息收集
二是情况交办
三是调查核实
四是结果交办
五是评议公示
六是审批备案
七是资金到户
(四)明确防贫帮扶措施
一是引导就业
二是发展产业
三是政策保障
四、防贫保险资金发放办法
(一)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二)因学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三)因灾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1、自然灾害类
2、交通事故类
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三)搞好政策宣传
……
**** 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未贫要防”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创新,积极消除贫困存量,主动控制贫困增量,探索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精准防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精准防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_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扎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以下简称“非贫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以下简称“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临贫易贫重点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机制,用改革的办法防贫堵贫,控制贫困增量,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基本消除非贫低收入户因病、因学、因灾致贫和非高标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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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划定两条界线。一是防贫预警线。由相关部门依据“大数据”分析,分别设置防贫预警线,第一时间发现致贫隐患,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实施定向跟踪。二是防贫保障线。以上年度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的1.5倍为限,设置防贫保障线,低于“防贫保障线”纳入防贫范围,经调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保险金。
(三)建立高效运转流程。一是信息收集。由相关部门以因病、因学、因灾等不同预警线,确定监测对象并将其相关信息(包括致贫返贫原因、实际医疗花费等情况)报告县防贫办公室。二是情况交办。县防贫办公室接到相关信息后,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逐一调查核实。三是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接到任务后,要在第一时间对被监测对象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的方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县防贫办公室。四是结果交办。县防贫办公室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任务转办。五是评议公示。有关乡镇接到任务按村进行分解,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公示(为期五天),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六是审批备案。由县防贫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防贫保险金。七是资金到户。保险公司负责按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存档。
同时,为防止因防贫对象监测不全而出现漏查、漏报,防贫办公室也接受农户自行申报(申请表附后),经乡、村两级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再由县防贫办公室按程序进行情况交办、审批备案,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
(四)明确防贫帮扶措施。在精准落实防贫保险的同时,县防贫办公室针对不同返贫、致贫潜在因素,坚持从增强“造血”功能入手,实施“一帮一”结对帮扶,选派帮扶干部与防贫户结成对子,因户施策。一是引导就业。针对防贫家庭有就业意愿的,优先安排到“扶贫微工厂”和其他县内外有需求的企业就业;缺技术的,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发展产业。对于防贫家庭有创业或发展产业的防贫对象,属于非高标脱贫户的,采用“小额贴息贷款”进行创业扶持;属于非贫低收入户,由县“扶贫防贫救助基金”,为其提供2年期无息创业助业金(2万元以内),因户制宜帮助发展特色养殖、高效种植、家庭手工业等致富产业,实现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三是政策保障。对一无劳力、二无技术的家庭,帮助办理低保,保障基本生活。对依旧可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脱贫户,实施“量资入股”,获取分红,增加家庭收入。以此保障此类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防贫保障线。
四、防贫保险资金发放办法
(一)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办法
非高标准脱贫户,以自付医疗费用0.5万元为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其自付费用中0.5万元以内部分以3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含)-1.5万元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5万元(含)-3.5万元部分以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5万元及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0.5万元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村乡审核后上报县防贫办公室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
非贫低收入户,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设置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其自付费用中2万以内部分以3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2万元(含)-7万元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7万元(含)-12万元部分以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2万及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自付医疗费用低于 ……(未完,全文共3853字,当前仅显示19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