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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程序

发表时间:2021/1/24 20:07:12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规范院投标、销售项目造价文件编审及管理程序,合理确定投标/销售合同价格,严格控制销售项目采购/分包费用预算及支出,防范价格风险,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承包商/供货商身份在国内外承担工程项目(与项目业主单位/发包单位签署销售合同),其造价管理适用本程序。
第三条 院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遵循集团公司“目标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实行两级管理:即院、专业公司按照本程序规定对销售项目造价实施全程、分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院、专业公司的共同职责,实施投标概算、合同预算及执行预算管理(以下简称“三算[ 本程序所称“三算(投标概算、合同预算、执行预算)”,分别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项目执行阶段编制的成本概(预)算文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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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明确造价管理部门分工及岗位职责,其主要岗位人员应取得国家或行业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专业公司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本程序要求制定专业公司销售项目造价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并经院同意后实施;
2.负责编制销售项目造价文件,并按本程序规定组织评审。
3.及时在院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工程合同、采购合同、“三算”数据及执行预算执行数据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投标和合同签订过程管理
第九条 工程项目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各专业公司应编制投标概算和合同预算。各专业公司应结合本专业产品或服务特点,对投标概算和合同预算的编制内容、格式及相关费用记取标准等作出规定。
第十条 投标概算、合同预算均应结合项目特点、设计深度及计价水平、价格趋势等各种风险因素,计取适当风险准备金(记取方式由各专业公司自行确定)。投标取得的销售合同,拟签合同范围、价格、技术条件等与投标评审时确定的内容不一致的,编制合同预算时应对变化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公司在编制投标概算和合同预算时,要进行包括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在内的指标分析,将所编概(预)算数据与行业指标、本专业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同类工程各项实际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时间、地点和条件差异引起的价格差异,努力提高概(预)算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 专业公司应依据投标概算和合同预算数据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分析,并填写《投标项目分析表》。
第十三条投标概算、合同预算评审是投标和合同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公司技经经理负责填写《工程项目“三算”评审表》,并按专业公司制度规定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院采购部、财务资产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投标概算和合同预算的评审。

第四章 项目执行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院对工程项目实施执行预算管理。实施执行预算管理是各级单位控制分包采购支出、保障项目收益的重要手段,是项目造价管理的主要控制指标和考核依据。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在开始项目执行时,专业公司在《投标项目经济分析表》的基础上编制和完善《中标项目分析表》。执行预算的编制按照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其项目划分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预算深度应以满足造价_需要为原则,以在分包采购过程中“能将每个分包采购合同的价格明细(或合同额)与执行预算中的一个或多个明细栏目进行比对”为原则。
第十七条执行预算总额通常应控制在合同预算总额范围内,特殊情况突破合同预算总额的,应在执行预算评审时作出说明。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前需提前实施采购工作的,专业公司应参照《投标概算》或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成本_。编制执行预算时,已经完成采购的工作应按实际采购价格编制执行预算。
第十九条项目执行过程中,专业公司技经经理应按院《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在采购业务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结算阶段,对照《中标项目分析表》范围,出具各标段执行预算价格,比对分析采购价格与执行预算的偏差情况和原因,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预算执行纠偏措施等。
第二十条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无法预见的新情况,原批准的执行预算无法作为该项目造价_目标或考核依据时,可以对执行预算未实施部分 ……(未完,全文共3345字,当前仅显示16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