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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实“两个末稍” 打通“最后一米”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走深走实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24/1/10 18:35:23
目录/提纲:……
一、**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现状
(一)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
(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二、当前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机构编制、职责边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质效不高
(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起步较早,但建设标准不高、针对性不强,人员与装备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防消结合”——要找准路径、大胆实践,统筹推进防火、灭火工作在基层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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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实“两个末稍” 打通“最后一米”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走深走实的几点思考

_总书记在视察**时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基层防灭火工作的“两个末梢”,也是实现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最后一米”。加强“两个末梢”建设,对于防范化解基层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初起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笔者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先后深入**、苏中、苏北地区开展实地调研,现结合**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现状
**作为经济大省、产业大省、人口大省,2022年全省GDP总量达**万亿元,常住人口超**万,各类市场主体**余万家,与消防有关单位**余万家,省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指数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近年来,**大力探索和推动乡镇(街道)基层消防监管,不断加强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将消防安全治理持续向末端延伸。
(一)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苏州、无锡等地的一些经济发达乡镇自发成立了专门从事消防监管工作的机构。随着城乡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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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编办发文明确其正式编制身份的仅占总数的46.3%,另外相当一部分是依附于镇街其他队伍,无正式编制身份。究其原因,编制方面的规定是主要制约因素,但是个别地区思路不够开阔,敢为人先、敢于突破的闯劲不足也是重要原因。无正式编制身份的消防工作所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起步初期是可行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无腿”的问题,但是长期来看,无法作为独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工作“底气不足”,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二是人员不足,与现实需求不适应。**市场主体多,全省属于消防监管范围的单位场所约**余万家,除去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明确监管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外,仍有**万家“九小场所”。目前,全省从事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人员虽然有**余名,但多数为兼职人员,专职消防工作人员仅占1/3,人均监管单位超过**家。同时,**南北经济差异较大,人员配备不平衡、不匹配。比如,**地区县级市**,2022年GDP为**亿元,其镇街应急和消防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单位多达**万家,但专职消防工作人员仅有**名,人均监管640家单位;苏北地区连云港市连云区镇街消防工作所,监管范围内的单位超**家,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有16名,人均监管337家单位。三是边界不清,监管合力难形成。当前,在乡镇(街道)主要是基层消防工作所、公安派出所两支队伍管消防,监管力量架构基本构建,但是监管责任体系还不健全,各自监管范围不清、底数不明,职责分工比较模糊,多数地区未通过政府发文形式予以明确,容易造成一些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失控漏管。另外,基层消防工作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标准、边界还不明确,做到什么程度、做好哪些方面,才能算得上尽职免责没有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态。同时,两支力量之间隐患联治、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还未有效建立,“1+1>2”的基层监管合力还未有效形成。四是机制不全,监管效能难保证。虽然多数地区已建成基层消防工作所,但在机制建立、制度完善、规范运行上仍需不断加强,全省尚有部分地区未从市级层面出台基层消防工作所建设标准。有的地区挂钩指导、定期培训机制未建立,基层消防工作所人员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能力弱,在今年基层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整治百日行动中,基层消防工作所检查了**余万家单位场所,但是隐患发现率仅为**处/家,有的甚至连安全出口锁闭等隐患也发现不了。另外,全省仅有**个乡镇(街道)探索实施了委托执法,基层消防监管效能不高。有的地区常态化考核机制未建立,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量、宣传培训频次没标准,工作随意性大,在历次实地督查中,不同程度发现日常工作运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起步较早,但建设标准不高、针对性不强,人员与装备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一是建设标准仍需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下发时间较早,对于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定位不够明晰,未能有效区分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导致大都“千人一面”,尤其是针对化工企业、商业综合体、地铁等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其微型消防站配备要求与普通重点单位几乎无异,导致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无法满足实战需求。二是日常管理较为松散。部分企业和社区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微型消防站日常缺少管理考核,整体运行质效低。有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器材柜配备器材种类单一、针对性不强,部分器材不会操作使用。有的重点商业综合体微型站随意更换值班人员名单,值班不能满足24小时在岗要求,且未能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有的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身兼数职,工作时间常态化离岗,夜间联系不上;还有的布点不合理,辖区涵盖数个住宅小区,不能有效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作用。三是实战能力普遍不强。微型消防站人员普遍缺少专业培训、集结速度较慢、处置初期灾情能力不足。以**市为例,10月份支队对全市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进行视频拉动,3分钟集结率仅为42%,队员多由保安、服务人员担任,年龄普遍在50周岁以上,难以适应岗位需求。加之指挥中心调度手段受限,目前主要通过微信群、拨打电话座机等方式进行联系,缺少地图定位与智能调度系统等技术支撑,灾情发生时联系不上、调度不精准。四是保障机制亟待完善。从性质上来看,不论是重点单位还是社区微型消防站,其本质均属于志愿消防队,目前国家层面针对志愿消防队尚缺乏相关保障机制。微型站队员普遍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缺少专项的岗位津贴,且很少有企业会为微型站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在救灾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极易造成纠纷,队员的基本利益难以保障,工作积极性普遍较低。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未完,全文共7103字,当前仅显示24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做实“两个末稍” 打通“最后一米”推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走深走实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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