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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单编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24/6/20 11:05:07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力量配备,有序开展人员力量调整
(二)统筹站点分布,全面规范消防救援站运行模式
(三)严格队伍管理,持续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正规化建设
(四)强化执勤训练,着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力水平
(五)加强组织教育,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和政治教育体系
(六)规范人员管理,建立正规有序的招录退出培训机制
(七)健全保障制度,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4年2月中旬前)
(二)试点建设阶段(2024年4月底前)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底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年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协同配合
……
2024年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单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力不强、混编管理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总队决定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单编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_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瞄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适应新形势,吸收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依法从严治队,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实施、整体推进、健康发展,着力建强一线战斗堡垒,为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_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证。
二、工作目标
立足时代之变、改革之变、职能之变,按照“打基础、出成效、成样板”的建设思路,稳步推进基层队站编队模式由“混编”向“单编”顺利过渡,逐步实现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单编”执勤、管理,推动“国家队”和“专职队”共同进步、全面过硬。完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额度编配、组织机构、队伍管理、职业教育等体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案,报总队审批同意后实施。新建无正式机构编制的消防救援站运行模式一般应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要结合“1+N”城市消防站点力量布防模式建设,合理划分任务区,规范基层执勤力量管理使用制度,以特勤消防站、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作为“中心站”,在任务区“中心站”的周边布置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补充力量,与中心站联动响应、共建共训。
(三)严格队伍管理,持续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正规化建设。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坚持“四句话”建队方针,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处分条令》,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落实《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站正规化管理细则(试行)》,坚持政治引领、以战领建、依法抓建的原则,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行正规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完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纪管理,强化日常和定期考核考评,并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和调整工资、晋级、奖惩以及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与薪酬待遇挂钩,及时奖优罚劣、兑现奖惩。
(四)强化执勤训练,着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力水平。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坚持战斗力标准,全面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执勤训练上做到与国家队消防员同抓训、同要求、同计划、同训练、同考核,确保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力不减。同时,各支队要积极探索更加适应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执勤训练模式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特点的训练考核办法,着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力水平。
(五)加强组织教育,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和政治教育体系。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标准,设置党、群、团组织,理顺组织关系,严格落实相关组织制度和规定,注重凸显政治功能和增强组织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全面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统筹做好议教、组教、督教、施教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专职队伍实际,创新探索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经常性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投身消防救援事业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与灭火、抢险救援、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的,应按照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效,给予一定比例的表彰奖励名额。各单位在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抚恤优待政策的基础上,应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抚恤优待对象范围。
(六)规范人员管理,建立正规有序的招录退出培训机制。各支队应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程序,每年定期统一实施招录。应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应当符合《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各支队批准的,安排退出并报总队备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收回制式服装及标识和工作证件,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档案转接等事宜。各支队应统一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入职教育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实施,入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政府专职消防站编设站长、副站长、正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各等级依据工作年限建立相应的工资档次,与薪酬待遇挂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经过晋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后,在符合工作年限和规定的晋级比例内,岗位等级逐级晋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指挥员应取得中级(含)以上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
(七)健全保障制度,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水平。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满足灭火救援执勤需要的消防装备,具备独立的营区和消防车库,便于队伍管理、执勤训练与装备维护。各单位应依据《**消 ……(未完,全文共4332字,当前仅显示22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4年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单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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