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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考勤与请销假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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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提纲:……
一、适用范围
二、考勤制度
(一)实行考勤签到制度
(二)考勤制度与津补贴发放挂钩
(三)因集中拆违、下村会议或其他活动等特殊情况,未能正常进行考勤签到的,须填写公事单
(四)镇纪委(监察办)不定期对上下班和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三、加班、值班制度
(一)加班
(二)值班
(三)应急响应
四、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范围
(二)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处理私事,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年休假
4、所有审批表一律报镇党建办公室备案,应事前报备
(三)审批权限
(四)请销假纪律
(五)关于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
5、婚假(1)婚假假期按国家颁布的条例为准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五、学习培训
六、其他问题
1、凡按工作日扣(停)发假期待遇的,月工作日按21.75天计算
2、以上假期如没有特别说明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
乡镇干部考勤与请销假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现对考勤与请销假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体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干部、职工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二、考勤制度
(一)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全镇工作人员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上午上下班时间为8:30至12:00,下午上下班时间为14:00至17:30。并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一天签到2次,上午上班签到一次,下午上班签到一次。
(二)考勤制度与津补贴发放挂钩。镇纪委(监察办)、党建办公室对考勤实行监督,由党政办公室月末进行汇总和公示,财务人员按汇总情况发放津补贴。
当月迟到6次以内的(含6次),按次数每次扣发20元;
当月迟到超过6次的,按次数每次扣发50元,并通报批评。
(三)因集中拆违、下村会议或其他活动等特殊情况,未能正常进行考勤签到的,须填写公事单。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办公室或站所主要负责人审签,社区、办公室和站所主要负责人由分管或联片领导审签,班子成员直接填写公事单,最后报镇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7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一般干部请假
请假1日以内的(含1日),由社区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并报镇党建办备案;2日以内的(含2日),经社区或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由镇分管领导或联片领导审批,报镇党建办备案;3日以内的(含3日),经社区或科室负责人审核,镇分管领导或联片领导签字同意,由镇人事组织领导审批,报镇党建办备案;4日以上(含4日)至7日以内(含7日)的,经社区或科室负责人以及镇分管领导或联片领导审核,镇人事组织领导签字同意,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报镇党建办备案;8日以上的(含8日),由市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不含年休假、探亲假、晚婚婚假、产假)。
科室(社区)、站所主要负责人请假4日以下的,须向镇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备。
(四)请销假纪律
1、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审批权限申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视作旷工处理。
月旷工3天以内,按天数每天扣发100元;
月旷工3 天以上(含3天),按天数每天扣发100元且停发当月目标考核奖,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月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2、确遇特殊情况超假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并补办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的超假,视同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
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
(1)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内(含20天)的,按天数每天扣发60元(半天的扣发30元);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的,基本工资照发,津贴补贴按日扣发;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90天以上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停发;
(4)连续事假15天以上须经镇党委集体讨论。
2、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请的假。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审批权限申报,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可以凭相关病历材料进行请假;因病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必须持有医疗单位证明;请假期满后,应准时销假上班。
(1)当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照发。
(2)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4)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工作性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5)病假1个月以上须经镇党委讨论。
3、产假、哺乳假、陪产假
(1)产假
①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为128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女员工,经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期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执行。
②妊娠四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四个月以上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
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照发,不影响晋升工资,并计算工龄。
(2)哺乳假
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6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基本工资和工作性津贴按90%计发。哺乳假期间不影响晋升工资并计算工龄。
(3)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含周末节假日),期间不扣发工资及补贴。无故延长假期,按旷工处理。
4、年休假
(1)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
凡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的,且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员工。
(2)年休假假期
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不发年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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