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一)党领导依规治党全过程是必然的政治逻辑
(二)党的坚强领导为依规治党提供大方向和主心骨
(三)依规治党全过程亦是加强党的领导全过程
二、以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
(一)依规治党的前提是有规可依
(二)治党必依党规
(三)注重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协同发挥作用
三、以体系化的党内法规为依托
(一)党内法规应自成体系
(二)党内法规体系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_有机统一
四、以高质量立规为开局
(一)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规
(三)保证党内法规制度活力与稳定性
五、以从严治党为基本理念
(一)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二)党规严于国法
(三)从严治党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
市委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专题宣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_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
总结,也是对党的二十大后从严治党提出的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这是党面对考验更加多元,面临的风险更加多变的时代背景,对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对依规治党作出过许多重要论述,这些系统性论述是新时代管党治党、依规治党的科学指南与重要法宝,习近平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内涵丰富、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击问题,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与理论指导,是新时代依规治党的基本遵循与科学指南,必须一以贯之并长期坚持。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本人就习近平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核心内涵作主题宣讲。
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一)党领导依规治党全过程是必然的政治逻辑
依规治党,即指中国共产党依照党内法规治党管党。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由此,依规治党的动态实践过程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一种必然的政治逻辑。依规治党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更要强化党的领导在依规治党中的重要核心作用,倘若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依规治党实践必定会找不到前进方向,找不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无处发力。习近平强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不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健全党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制度体系,把党对各项事业尤其是_理政的领导工作切实落实到各个环节。回顾党波澜壮阔的历史,在诸多大事件中,党的领导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甚至可以说,没有党的领导许多历史事件就没有伟大转折,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没有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
在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全过程中,党领导依规治党全过程是必然的政治逻辑,这是应突出指明的管党治党首要原则。无论是静态意义的党内法规文本抑或是动态意义的依规治党实践过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这一基本准则。
(二)党的坚强领导为依规治党提供大方向和主心骨
坚持党的领导,不只是必然的政治逻辑,更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党的坚强领导为依规治党提供大方向和主心骨。在依规治党动态实践过程中,必定会遇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5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的办事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广大党员的自身行为划定了政治底线,取得这一成果实属不易,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二)治党必依党规
习近平提出:“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重要依据。”所谓依规治党,就是指依据党内法规治党管党,目的在治党,方式在依规。治党必依党规,在于党内法规是依规治党的总规矩、总标准。在党管党治党、执政_的实践过程中,党内法规始终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使党组织的运行和广大党员的行为能够有科学指南和客观约束,换言之,没有党内法规,便没有科学理性的治党逻辑;治党必依党规,在于党内法规构筑起了依规治党的铜墙铁壁。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其高效运行与有效治理,不能仅仅靠软引导,同时也要靠硬约束,党内法规各项明晰的条款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硬约束,为党员指引行为方向,使党员产生敬畏之心;治党必依党规,在于依规治党是制度治党的核心。制度建设对于永葆无产阶级先进性的重要程度,马克思早有认识,他认为管党治党必须靠纪律靠制度来约束,否则一个制度不严执纪涣散的政党只能是一事无成。制度治党除了依靠党内法规外,还包括党内政策等其他方式,但党内法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制度优越性,其明确权利义务、应为勿为,其立改废释的程序性也表明了党内法规的稳定性,这种明确性和稳定性是党内法规之外的治党方式所无法代替的。制度治党的核心就是依规治党,由此也可见党内法规是政党治理,尤其是保障无产阶级先进性的必要手段;治党必依党规,在于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法治方式,依规治党的基本模式体现着法治思维。法律公布后才能生效,同时,其逻辑结构为法律大前提、事实小前提以及不利的法律后果,党内法规亦符合这样的逻辑。未经公布的党内法规尚不具有正式效力,同时,党内法规明确条条框框,违反党规的党组织及党员将会受到处罚,党内法规建立标准,使依规治党过程能够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依规治党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体现,法治必须以法制为前提、作基础,故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下的治党管党,必须依照党内法规来展开。
(三)注重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协同发挥作用
思想建党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关键一招。习近平强调:“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国家、民族抑或是政党,要想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将先进思想作为其行动指南。思想建党主要指用先进的崇高的思想武装全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解决的正是思想问题。
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都是管党治党强党的基本方式,但二者站位有根本不同。习近平提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如果说依规治党是成文的作用于外部的刚性约束,则思想建党就是不成文的内化于心的柔性提悟。如同依法_逻辑的依规治党,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管党治党,打造依规治党“铜墙铁壁”,建立党内法规“四梁八柱”,究其本质是一种刚性约束,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及党员行为,强调哪些行为是禁止的以及违反将带来的不利后果,是“不敢为”的阶段。与思想建党相比较,依规治党贯穿着“底线思维”。而思想建党则更多的是用先进思想武装全党,经常性开展党内学习生活和思想政治教育,永葆共产党人初心使命,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责任感。总结过去,继往开来,究其本质是对党组织及党员的各个方面,包括言行、作风等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内化于心,进而外化于行,其说到底是一种柔性提悟。思想建党能够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对于百年大党而言至关重要,党的历史上有着丰富的思想理论精华值得汲取,党的伟大事业更需要伟大正确的思想当前行航标,作指路明灯。
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要有机结合,协同发挥作用。前文分析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的站位不同,但二者同是管党治党强党的基本方式,故而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二者无先后、优劣之分。习近平强调:“使加强制度治党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在管党治党实践过程中,应找准不同侧重点,做到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有机结合,协同作用,使管党治党方式更加多元,进而让党在奋进路上焕发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思想建党是软约束,重在平时的教育学习引导。依规治党是硬规矩,逾越党规的党员干部必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思想建党是高标准,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先锋模范,发挥带头作用,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本色。依规治党是严要求,通过科学严密的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常抓不懈;思想建党重在建立内心自觉,其目标在于使各种先进的积极的思想深
入党员干部的内心,从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内心维护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依规治党重在约束外在行为,其目标在于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包括生活、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各种行为,扎牢制度的笼子,在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起到了外部规范作用。思想建党与依规治党,二者一内一外,相辅才能相成,优势互补结合才能更好发挥作用,使共产党员持久保持先进性纯洁性,永远是中华民族的先锋力量。
三、以体系化的党内法规为依托
(一)党内法规应自成体系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初,就非常重视党的建设,党的历史上颁布过诸多建党治党管党的政策文件。党初创时期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等,再到后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先后通过了《关于接受新党员手续的规定》《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规定》等等,这些都是专门针对党内某一事项出台的单行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完善,更加多元、更加细致也更加全面,但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是零零散散的,不成体系。零散而不成体系的党内政策、规矩,不仅不能实现科学高效地管党治党,而且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冲突矛盾,甚至无法适用的情况,这对党内法规学的发展以及依规治党实践过程都会造成阻碍。中共十八大以后,依规治党的观念深入党内政治生活方方面面,党内法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由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逐渐走上了体系化的道路,开启了依规治党的新篇章。习近平强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规体系化后制度优势明显。第一,体系化使得党规运行高效,相较于散见于各类政策文件的党内规矩,自成体系的党内法规在实践过程中能够更加高效合理地运行,针对“面”“线”“点”的问题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几乎不会出现重复性规定甚至冲突矛盾的规定,真正做到无空白、无重复、无冲突,以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和科学性保障党内法规的推进落实。第二,体系化使得党内法规自带“威望”,相较于零零散散的党内政策规矩,自成体系的党内法规更加科学完备、运行高效,大量避免了零散规矩在实践过程中的冲突与漏洞,使得党内法规能够更好地落地生根,让全体党员充分感受到党内法规的权威性、有效性、正确性,以便更加自觉遵从、自觉从内心认同。第三,体系化的党内法规能够更好地与党内法规学的发展相适应。人类学科的发展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知识、由知识到知识体系,再由知识体系到学科的必然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快速发展与党内法规学的深入研究二者相辅相成,党规体系制度在实践方面的完善与创新促使党内法规学深入发展,党内法规学的深入研究则能更好指导党规体系与制度建设。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与党内法规学学科知识体系,均是按照“1+4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模式丰富发展、开拓创新,其对于科学依规治党等方面有着十分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党内法规体系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曾经出现这样的问题:党大还是法大?这一问题显然不怀好意、别有用心,试图将党与法二者对立起来。对此,习近平巧妙地作出回答:“党大还是法大是伪命题。”其实,根本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比较问题,二者也并不是针锋相对非此即彼的矛盾对立关系,正相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党与法、依规治党与依法_本身具有内在统一性,党自身也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因此,不仅不存在党大法大的比较问题,且二者并不冲突,党的领导与国家法律本质上是统一的,党章与宪法本质上也是统一的。党内法规体系必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既彰显二者内在统一性,同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我国法治体系进行一体建设,至少有两点优势:
第一,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与国家治理效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均统一于党的领导,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推动二者 ……(未完,全文共13761字,当前仅显示44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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