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重点任务,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构建全面覆盖的信用信息平台
一是拓展信息归集领域
二是提高信息归集质量
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应用
(二)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一是科学制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
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协同联动
(三)以信用修复为关键,营造宽容普惠的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信用修复范围和条件
二是规范信用修复流程
三是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引导
三、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二)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制度保障
(三)加强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
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5年行动计划》《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修订版)》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局、人行**分行等20余家市直单位,刚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了
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和社会治理_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经济发展层面来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日益增多,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复杂。良好的信用环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例如,在企业融资领域,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信息归集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基础工作。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高信息归集质量和效率。
一是拓展信息归集领域。在巩固现有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将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全主体覆盖。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用信息的归集,如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领域,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目前,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万条、个人信用信息万条,但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还存在较大缺口,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归集也不够完整,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提高信息归集质量。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更新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质量监管。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和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信用信息,杜绝信息错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信用信息质量考核机制,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
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应用。要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依法有序共享。加强与省级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等领域的应用,让信用信息真正成为各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例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审批的重要参考,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对失信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
(二)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要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一是科学制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监管需求,制定本行业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明确信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信用评价指标要涵盖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信用记录等方面,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科学。例如,在市场监管领域,可以根据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纳税情况、知识产权状况、行政处罚记录等因素,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在交通运输领域,可以结合企业的
安全生产记录、服务质量、守法经营情况等进行信用评价。
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减少监管频次,给予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对信用一般的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对失信市场主体,增加监管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通过差异化监管,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营造"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比如,在
税务管理中,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可享受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的便利政策;对D级企业,则加强税务检查和发票管理,严格限制其发票领用数量和开票限额。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将信用监管结果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资金扶持、荣誉评选、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约束。同时,要加强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监管网络。
(三)以信用修复为关键,营造宽容普惠的营商环境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信用修复流程,为失信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一是明确信用修复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可修复的失信行为类型、修复期限和修复条件。对于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的失信行为,要给予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机会。例如,企业因疏忽导致的轻微纳税逾期、未按时报送年报等失信行为,在履行相关义务、完成整改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二是规范信用修复流程。 ……(未完,全文共4340字,当前仅显示22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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