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涉企执法及服务工作总体成效
(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监督效能持续释放
(二)在涉企服务优化方面,政策供给精准有效,助企纾困成效显著
(三)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改革创新亮点纷呈,企业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规范性仍有短板,柔性执法落实不到位
(二)涉企服务协同性不足,政策落实存在中梗阻
(三)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企业_渠道不畅
三、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
(一)制度执行存在温差,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执法队伍能力不足,专业素养待提升
(三)协同机制运行不畅,数据共享滞后
(四)监督问责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
四、改进建议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二)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打造专业执法铁军
(三)优化涉企服务机制,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完善监督问责体系,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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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涉企执法及服务情况的专项监督报告
2025年5月至7月,**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司法局、营商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6个部门组建专项监督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执法及服务情况专项监督。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实地走访、执法案卷评查、企业座谈交流、政务平台数据比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辅助分析等5种方式,覆盖全县23个涉企执法部门(含12个具有执法职能的县直部门、11个乡镇综合执法队)、12个乡镇(街道),涉及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科技服务业等8大行业领域,走访企业157家(其中规上企业42家、小微企业89家、个体工商户26家),查阅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案卷326宗(含2023年以来新办案件218宗、历史遗留案件108宗),收集企业意见建议98条,发放并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13份,全面掌握涉企执法及服务工作现状。
一、涉企执法及服务工作总体成效
近年来,**县坚持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企业精准度不断增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监督效能持续释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县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商环境优化方面,改革创新亮点纷呈,企业获得感持续增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将餐饮、零售等12个行业的多个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企业办证材料精简60%、办理时间压缩70%,2025年上半年新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286张。推行"跨域通办"服务,与邻县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实现营业执照变更、社保转移等32项高频事项"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跨域事项117件。开展"营商环境体验官"活动,聘请30名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体验官,通过"陪同办""亲自办"等方式查找服务痛点,2025年以来收集改进建议43条,已落实38条,企业对政务服务满意度达92.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县涉企执法及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监督组通过多维度、深层次分析发现,部分领域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执法规范性仍有短板,柔性执法落实不到位
部分部门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倾向,在326宗涉企行政处罚案卷中,适用"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等柔性执法情形的仅占18%(59宗),其中乡镇综合执法队柔性执法适用率仅12%,低于县直部门平均水平(21%)。典型案例显示,某乡镇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1家小微企业未及时更新消防标识的行为直接作出5000元罚款决定,未履行事前提醒、责令整改等程序;某市场监管所在检查1家食品店时,发现货架上2袋过期食品(货值金额30元),未按《**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定适用"首违不罚",而是直接立案处罚。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3宗案卷存在法律条款引用错误(如将《
食品安全法》第126条错误引用为第127条)、证据链不完整(2宗案件仅有现场检查笔录,无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文书送达不规范(1宗案件未按规定采用EMS邮寄送达,导致企业未及时收到处罚决定书)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监督组通过企业座谈发现,2家同类企业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罚款金额相差30%,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对_裁量权基准理解不一致。
(二)涉企服务协同性不足,政策落实存在"中梗阻"
政策宣传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监督组随机抽查50家小微企业,其中23家(占46%)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知晓度不足;15家企业反映从未收到过主管部门的政策宣讲材料,主要依赖行业协会或企业群获取信息。涉企服务协同性有待加强,企业反映办理"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联办业务时,仍需在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供电公司3个部门窗口重复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基础材料,平均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较承诺的"1个工作日"延长2天;某科技型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分别向科技局、
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提交3套相同材料,重复提交材料达12份。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不到位,"政策计算器"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数据尚未完全打通,企业通过"政策计算器"查询到的部分政策,在政务服务网无法直接申报;12345热线与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2025年1-6月受理的47件涉企投诉中,跨部门协同办理的仅19件(占40.4%),办理时效较单一部门投诉延长3-5个工作日。
(三)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企业_渠道不畅
现有涉企执法监督体系存在"碎片化"问题,纪委监委、司法局、营商环境局等部门的监督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存在重复监督、遗漏监督现象。企业_渠道不够畅通,部分小微企业对执法投诉流程不熟悉,监督组问卷调查显示,42%的企业不知道通过12345热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18%的企业担心"投诉后被穿小鞋",选择隐忍。执法案卷评查覆盖面不足,2025年上半年县司法局仅评查了县直部门的86宗案卷,未将乡镇综合执法队的124宗案卷纳入评查范围;评查内容侧重文书格式,对执法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的深度评查不足,3宗存在问题的案卷均未在日常评查中被发现。
三、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
(一)制度执行存在温差,政策落实不到位
部分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政策理解不深,存在"重文件转发、轻落地实施"现象。例如,《**省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10月印发后,某执法部门直至2025年3月才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导致6个月内未适用"首违不罚"条款;个别乡镇综合执法队未将柔性执法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执法人员缺乏落实柔性执法的动力。
(二)执法队伍能力不足,专业素养待提升
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不足,近三年全县涉企执法人员参加系统法律知识培训 ……(未完,全文共5400字,当前仅显示24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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