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财政/政府/行政/规章制度/>>正文

市财政系统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06/6/9 14:08:36


  市财政系统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昆山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056字,当前仅显示67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财政系统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