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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发表时间:2006/8/13 14:18:00
目录/提纲:……
一、目前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
(一)贪官的“隐性收入”或“灰色收入”洗“黑”为“白”
(二)其他洗钱
二、目前我国反洗钱的现状
三、反洗钱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缺少一个权威的专门机构
(二)反洗钱立法滞后
(三)反洗钱行业规则有待完善
(四)反洗钱技术手段落后
(五)商业银行对反洗钱积极性不高
(六)反洗钱人才匮乏
四、反洗钱工作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央行应加强对反洗钱的调查,积极反映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二)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
(三)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四)制定、完善反洗钱行业规则
(五)加强对反洗钱专业人员的培训,推进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洗钱犯罪的认识
(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让科学技术在反洗钱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惩治腐败,关闭洗钱方便之门
……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另外,国际上被纳入洗钱的还有:把合法资金变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变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以逃避监管和税收。洗钱犯罪不仅影响到一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信誉,也威胁到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全世界各国纷纷成立反洗钱机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反洗钱活动的合法地位和权威性,规范反洗钱活动。同时,为加大反洗钱的力度,国际社会反洗钱合作日益紧密,成立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小组,联合打击洗钱犯罪。
  近年来,我国日趋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和反洗钱检查、打击的力度。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2000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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