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政法武装/干部/组织讲话/党会报告/法制/调研报告/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基层政法干部法治理念的缺陷及对策

发表时间:2006/9/9 16:05:54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央明确指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要深入推进,作为基层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干部,如何更进一步理解“规范”、“公正”,要求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各项工作。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前这一理念在基层政法干部中存在什么问题,本文试根据基层工作状况,做些简单的探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
  法治理念反映了人类文明的现代形态对公共生活规范和秩序的特殊理解,现代文明对作为普遍规则的法律以及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给出了新的定义,从而在法律与权力、法律与权利、权力与权利这三种基本关系中形成了三种信念,即法律至上、权利平等、公民自治--这是构成法治理念的核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也不能脱离这样一个理念基础。
  法律至上--在现代文明中,法律不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约性质的、表达社会共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321字,当前仅显示16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基层政法干部法治理念的缺陷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