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各政策性
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价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规范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的业务处理i加强人民银行与开户.单位的对账瞥理,防范资金风险,现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中i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给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邹,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木通知转发全辖区内各开户单位。
联系人:张卫,华联系电话:(010)66195350
附件: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力。强中国人民银行营亚部门与开户一位的;i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入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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