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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借鉴廉政公署经验 构建行政监督体系

发表时间:2013/6/16 18:46:19
目录/提纲:……
目录一、中国腐败与反腐败现状(刘孝赟)3
二、中国行政监督体系的现状与问题4
(一)行政监督体系法律制度现状与问题(邹杨修)4
三、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徐润宇)8
(一)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历史背景与其过程8
(二)香港廉政公署的相关制度10
(一)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刘孝赟)11
(二)对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法律制度的设想(邹杨修)12
五、总结(刘孝赟)19
一、中国腐败与反腐败现状
二、中国行政监督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一)行政监督体系法律制度现状与问题
1、法规数量多而能用的少
2、所制定的廉政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二)行政监督体系机构设置现状与问题
1、行政监督体系缺乏明确的协调机制与职责范围
2、行政监督主_约行政时难以获得独立性
4、目前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对监督部门的监督
三、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
(一)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历史背景与其过程
(二)香港廉政公署的相关制度
1、廉署的独立性保证其执法“零容忍”
2、严格的配套法律条文是廉署执法的有力武器
3、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力与相对的制约机制
四、对健全中国行政监督体系的设想
(一)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
(二)对建立群众监督体系、健全廉政法律制度的设想
1、制定配套措施,增强法律效力
2、整合现有法律条例,制定《反腐败法》
3、建立健全……
毕业论文:借鉴廉政公署经验 构建行政监督体系


目录
一、 中国腐败与反腐败现状(刘孝赟) 3
二、 中国行政监督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4
(一) 行政监督体系法律制度现状与问题(邹杨修) 4
(二) 行政监督体系机构设置现状与问题(刘孝赟) 6
三、 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徐润宇) 8
(一)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历史背景与其过程 8
(二) 香港廉政公署的相关制度 10
四、 对健全中国行政监督体系的设想 11
(一) 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刘孝赟) 11
(二) 对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法律制度的设想(邹杨修) 12
(三) 对调整行政监督体系机构设置的设想(刘孝赟) 15
五、 总结(刘孝赟) 19

另:整理编辑 邹杨修
终审 刘孝赟 邹杨修 徐润宇



摘要 政府权力不断扩张的今天,对于行政的监督成为反腐败的关键,行政监督体系的构建成为反腐败的首要任务。本文从法律_和机构设置角度出发,总结了目前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和我们对于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的设想。因香港文化基础与内地相似,其走出腐败泥潭的历史证明了内地可以通过_改革战胜腐败,其经验值得内地借鉴。

一、 中国腐败与反腐败现状

近年来国内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反腐力度空前。在2006年,中纪委掀起反腐高潮,包括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_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等_纷纷落马。就在2006年即将结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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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该制度实施的强制性不足。更为重要的是,该项收入申报制度一直在对外b_m的情况下运行,甚至在制度发布多年后,有的地方还一直没有运行。可见,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社会和公众是不公开和非透明的。公众因缺乏对该制度实施过程的广泛参与和了解,也就无法对其进行监督。由于党纪政纪处分不等于法律惩处,监督力量不足,导致约束力有限,财产公开制度实际上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2、所制定的廉政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除了缺少一些具体法律规定,已经制定并实施的法律条文其本身也并不完善、不科学。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问题。
(1)对罪名规定笼统,罚责针对性弱,缺少可执行性。
例如,《刑法》第八章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由于规定笼统,同时刑种单调,缺乏罚金刑、资格刑这样针对性强的惩罚措施,多年来,这条规定成了许多腐败分子逃脱重罚的合法途径。
(2)立法明显的落后于实际需要,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法律实效。
例如,我国刑法强调受贿内容仅限于财物。但在实践中行贿人利用色情服务、提职晋级、留学升学就业等非物质性财产利益行贿的方式,已经成为当前行贿发展的新动向。对此,法律却无处罚的明文规定。
(3)实体权利义务规定模糊、职责不清,缺乏刚性制约力量和操作性。
例如,人民政协的存在与发展在我国基本没有正式的法律和配套制度予以制度性保障,其政治地位仅由3个中国_党内文件,3个政协内部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序言一段叙述性语言 确定,这些规定很难说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民主党派作为一支制衡权力的力量,现实中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价值,在国家制度层面上赋予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很难体现,导致行政监督体系严重缺位。

(二) 行政监督体系机构设置现状与问题
在形式上,我国监督主体是相当全面的: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二是行政机关的监督;三是检察机关和查处违纪党员的纪委检查委员会;四是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的政协和工、青、妇等团体的监督;五是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举报、控告、批评建议的群众监督;六是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y论监督。
但在监督实效上,这些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没有发挥到位,整体功能弱,监督合力小。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1、行政监督体系缺乏明确的协调机制与职责范围。
从我国目前查处一般案件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政府机关内外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难免因职责不明存在“交叉带”和因监督难度大而存在“空白带”。比如检察院在调查某个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纪委已经介入,那么检察院须停止调查,等待纪委调查结果,而非进行合作另外,目前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着“同级班子成员不愿意监督、下级怕日后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群众不知情无法监督、权力越大越难监督”的局面,间接导致大批“一把手”走上腐败之路。
2、行政监督主_约行政时难以获得独立性。
独立性是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但从目前各行政监督主体实际情况来看,大都在人、财、物上依靠同级行政机关或者党委。
行政监察部门
在领导_上,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而实际上,在双重领导_下,上级监察机关没有人、财、物的实权,无法真正对下级监察机关进行实质性的领导。因此,监督主体因在人事、物资等方面受制于本级政府,严重影响了其独立性的发挥。不仅同级无法监督,即使对下级的查处诸多掣肘,“下级犯了错误,上级说不定有连带责任,谁愿意自找麻烦?”审计部门同样存在着双重领导的问题。
司法机关
尽管宪法、法律对司法独立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没有规定配套性保障制度,如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司法职务保障制度等,使得司法机关在人、财、物等事关“命脉”的问题上处处受制,难以独立,排除干扰困难重重。实践中,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经常会受到当地或者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能够在人、财、物上制约它们的职能部门等直接或间接的干涉和影响,而它们又缺乏独立地位和足够力量与之抗争,以致难以完全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甚至会发生枉法裁判等司法腐败问题。
纪委
根据党章规定,“_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委员会在党同级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实际运行过程中,常以同级党委为主。同时,在干部配备上,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为同级党政领导成员兼任,监督机构的人事编制、工资福利、工作经费都掌握在同级机构领导人的手中。这时监督权是否能充分发挥取决于被监督者。
3、行政监督体系制度与权力配置结构不相适应,权力过多集中于_监督调查机构,其他机构职能被削弱,难以互相制衡。
在目前的权力配置结构中,党处于掌握国家_的绝对优势地位,而在行政监督体系中,纪委又处于_地位。这样,党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实践中产生弊端:一是导致其他监督主体权力极大弱化,既无法有效监督行政,又难以有效制衡纪委权力,使其依法行使监督权;二是容易使得党脱离人民,掌握权力的党员干部因很少受到制约而陷入以权力制约公民的权利、以私利取代公利的境地。
(1)政法委员会协调办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 ……(未完,全文共16832字,当前仅显示30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毕业论文:借鉴廉政公署经验 构建行政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