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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总结讲话

发表时间:2013/6/26 21:46:13
目录/提纲:……
一、总结成绩,明确差距
一是发展_机制逐渐完善
二是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三是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四是自身建设不断提升
五是人员素质逐步提高
六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七是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
二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三是管理_不够健全
四是专业人才队伍匮乏
五是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二、把握重点,明确任务
(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实行直接登记管理
二是改进双重负责的登记管理_
三是简政放权
四是推进政社分开
五是创新管理方式
(二)发展环境优化方面
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移
二是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三是突出发展重点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
三是推进社会监督
(四)完善保障措施方面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
二是充实管理力量
三是强化党的建设
……
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总结讲话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厅长级) 王有
(2013年6月21日)

同志们,朋友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安排和5月份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座谈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全区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发展工作。下面我就近几年全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情况作一分析总结
一、总结成绩,明确差距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的指导下,全区性社会组织按照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_要求,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围绕建立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全区性社会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发展_机制逐渐完善。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为框架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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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财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仅去年,组织开展全区性培训7次。从7月份开始,还将分批组织对所有全区性社会组织秘书长进行一次培训,今天的会议也是对这次培训的一个动员
六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采取以规范行为为重点,教育疏导和惩治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执法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纠正行业协会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活动,及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008年以来,全区性社会组织通过开展以行风行规整治、“小金库”清理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清理整顿33次,实施行政处罚60起,其中撤销19个、责令整改41个。
七是党建工作不断加强。2010年自治区成立了社会组织工委,作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全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全疆14个地州市,均成立了社会组织工委, 94个县市区(不含兵团),已有86个成立了社会组织工委。截至2012年,全疆共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3919个,覆盖全区6257家社会组织,其中党委13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3889个。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社会组织工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自治区民政厅等7个单位被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领导办公室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指导单位”。
回顾过去的工作,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社会组织仍处在发展阶段,无论从质量还是从规模来衡量,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难以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发展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全区相当部分社会组织是通过行政手段组建的,社会性淡化,活动缺乏独立性、创新性、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功能。一些单位和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的意义、发展趋势以及功能定位认识不到位,没有把社会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总体布局,没有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纳入党政工作日程。
二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有的社会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有些甚至只有不规范的口头规定,或虽有完善的制度,但由于缺乏专职人员、财力不足等原因,其目标和宗旨都难以有效实现。
三是管理_不够健全。国家目前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_设计,这种设计造成社会组织进入社会的门槛过高,使许多具有“合理性”的组织无法取得“合法性”外衣而游离在制度之外,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作用发挥;大量社会需要的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这也是要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
四是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由于受社会地位、资金、发展水平和政策环境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加之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参与难、监管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当前的培训模式和制度也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全区性社会组织中受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资格、具备公共管理知识、具有宏观协调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十分短缺。
五是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执行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和规章都是1998年颁布的,内容主要以程序性规范为主,与当前社会组织发展形势相比,立法层次低,政策环境不完备,实体性规范不足,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配套的政策规定。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把握重点,明确任务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社会组织今后将直接登记,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范围、步伐和力度将会加大加快,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会随之扩大和加强。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将以全区性社会组织为先行,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实行直接登记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和服务。二是改进双重负责的登记管理_。对政治法律类、z-教类社会组织,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登记管理_。成立政治法律类、z-教类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三是简政放权。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稳妥地将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地州(市)一级。逐步取消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 ……(未完,全文共4958字,当前仅显示25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