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城建/城建讲话/劳动保障/建筑/思想汇报/工作汇报/>>正文

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3/9/14 8:27:49
目录/提纲:……
一、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主要内容
(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综合示范区
(二)公廉并轨租补分离试点
(三)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
(四)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全覆盖试点
2、试点内容:一是申请和审核网上办理
(五)收入审核联动机制试点
(六)构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试点
(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方式创新试点
(八)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试点
(九)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机制试点
(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示范项目
三、推进试点示范提升的工作机制及成效
……
试点先行 探索经验
扎实推进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9日)
健全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现“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目标,是党的十八大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列为民生幸福工程的重点任务,按照“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的要求,致力于从_机制层面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到2015年底要初步建成具有江苏特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有保障、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有支持、各类棚户和危旧房片区改造全覆盖,保障性住房覆盖20%城镇家庭的目标。
一、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多渠道、分层次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思路,省政府明确了我省住房保障的基本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三个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三个政府令”(《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江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示范区
1、试点示范目标:通过典型引路、先进示范、以点带面,全面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住房保障相关机制。
2、试点示范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形成基本制度统一、实现方式多元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二是构建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供应。三是建立住房保障投融资机制。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足额筹集住房保障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建立住房保障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发行、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四是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管理机构、实施机构、基层住房保障服务窗口等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工作经费得到保证,形成高效廉洁的住房保障队伍。五是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房源分配和退出等网上进行与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手续、开竣工时间、房源分布等网上公开。六是建立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认真落实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三审两公示”工作流程,建立申请对象的收入、财产审核的联审和梯度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七是健全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推进机制。落实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的主体职责,建立健全领导负责、部门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公廉并轨租补分离试点
1、试点目标:统一和规范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建立梯度补贴、层次分明的租赁保障模式,形成保障家庭和保障对象的良性退出机制。
2、试点内容:一是将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建设、管理、运营,按照市场租金收取租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其中,低保家庭给予市场租金80%—90%的补贴(市场租金与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金之差);低收入家庭给予市场租金70%的补贴(市场租金与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之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给予市场租金30%的补贴。二是建立梯度退出制度。对因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不再强行退出配租房源,实行保障制度转换、梯度退出。其中,对不再符合低保标准但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改按低收入家庭调整补贴标准;对不再符合低收入标准但仍符合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的,改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调整补贴标准;对不再符合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的,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补贴;新就业人员第二个承租期停止发放补贴。
(三)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
1、试点目标: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体现科学合理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增值收益分配的问题,建立住房保障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机制,实现政府投入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
2、试点内容:一是土地实行行政划拨,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格为个人出资金额;免收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政府出资金额(具体金额为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85%减去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格)。按照个人出资份额和政府出资份额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二是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政府返还。个人出资金额为每套普通商品住房出售价格的85%减去该套住房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金额。政府出资额为每套住房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金额。按照个人出资份额和政府出资份额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三是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交易按个人和政府出资比例分配上市交易金额。
(四)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全覆盖试点
1、试点目标:着眼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的住房保障管理方式,形成职责分明、操作有序、管理到位、监督及时、科学量化的住房保障管理长效机制。
2、试点内容:一是申请和审核网上办理。保障对象的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均在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网上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地址、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手续、开竣工时间、建设单位、责任人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等建设信息 ……(未完,全文共7013字,当前仅显示24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