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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60页,8万字)1

发表时间:2013/9/29 19:14:18
目录/提纲:……
1、对议定项目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
2、对议定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1000元
9、矿井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
10、采掘开工作面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实行机械全风压供风,严禁利用自然通风
3、通风设施必须设置合理可靠,严禁任意调节风量和损坏通风设施
二、矿井防治瓦斯措施的管理制度
三、矿井防尘措施的管理制度
3、各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四、矿井火灾防治措施的管理制度
5、机械设备要灵活、可靠,符合要求,避免产生摩擦火花
五、矿井水灾防治措施的管理制度
六、矿井瓦斯检查、监控的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
五、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8、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一、公司成立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领导组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三、公司领导干部下井要求
(二)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三八制,不得出现空班,保证班班有领导
(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名单必须报集团公司组干处、安监局审批备案
(四)每班必须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
(六)公司领导干部下井,要履行下列职责:
(七)带班领导上岗前必须到调度室领取《任务书》
(八)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九)安监部要建……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60页,8万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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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及考核办法
1. 总 则
1.1 为及时掌握我矿井上、井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突出质量标准化主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1.2 宜兴煤业安全会议定名为“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每月5日召开,遇特殊情况时具体时间以当日通知为准。
1.3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政领导、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安监部安监主管、标准化主办、通风区区长、生产技术科科长、调度主管、机电区区长、地测科科长、矿办主任、财务主管、供应主管、企计主管、劳资主管、基建主管、运输区区长、上机电主管、下机电主管、运销主管、武装保卫主管、后勤(物业)管理中心主管、宣传主管、安监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综合办主办、标准化八大专业组组长。其它单位和部门需要参加会议时另行通知。
1.4 安全会议要形成制度,按时召开,注重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各种记录要齐全真实。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2.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2.1 由安监部安监主管小结通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费用项目完成情况及月(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奖罚情况、议定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并对议定事项未按时完成单位和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等,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针对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制定落实措施。
2.2 对本周期内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介绍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吸取教训,研究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3 由标准化通报上月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详细安排本月质量标准化工作。对质量标准化完成差的单位和负责人做出相应的通报处罚。
2.4 由地测部门通报对矿井周边小煤窑调查情况及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5 由企计部门通报上月安全费用资金完成情况,下月投入、使用计划。
2.6 由职工学校通报上月培训计划落实完成情况。
2.7 安全质量标准化八大专业组组长提出需要办公会解决的问题。
2.8 安全副经理详细安排月度安全工作和需解决问题,研究讨论公司安全管理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2.9 各分管副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10 总经理讲话总结。
2.11 公司党委书记讲话总结。
3. 安全会议的要求
3.1 文件所列的参加会议单位和部门必须由单位和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参加,一把手因公出差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委派书记或副职参加,但必须履行公司有关请假手续。
3.2 全公司各单位、八大专业组组长,于每月底前要将需要上会解决和议定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综合办,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所附图纸、资料要全面、翔实。
3.3 会议发言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必须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时间和处理意见。
3.4 对会议召开的全部过程和内容,综合办公室要做好记录,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打印和下发。
3.5 由安监部负责,责成专人对例会议定事项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对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必须在下次例会上进行通报。
3.6 为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明确责任,对每项议定事项分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承办人(具体实施单位或部门行政一把手)和配合单位,对议定事项进行逐项安排落实。
3.7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振动模式。对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不参会者视情况,给予100~300元罚款。
3.8 参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做好记录。
4. 安全会议的考核
4.1 凡会议决定、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规定认真落实,按期完成。安监部负责跟踪督察、落实和考核。
4.2 对安全会议议定事项按期完成的单位和部门,每月给予适当奖励。每项奖励责任单位和部门5000至10000元,负责人1000至2000元;对会议议定事项完成不彻底的或未完成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视情节按上述奖励额度加倍进行处罚,并按规定进行问责和通报处理。
4.3 对安全办公会议议定的工程项目,在议定时间内未完成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除按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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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一起认真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收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做好当班安全质量评估,并带领工人集体升井。
2.6.3 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果断撤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隐患的排除和事故抢救。同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项目坚持执行停产整顿措施,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6.4 质量验收员对现场安全质量的验收负第一责任,要按质打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返工、整顿,班组长、安全员要对质量验收员的工作支持,配合共同搞好班评估工作。
2.6.5 瓦检员必须按规定次数完成好检查任务并及时填写牌板,要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假报瓦斯浓度,杜绝脱岗和借故早升井,消灭各类通风事故的发生。
2.6.6 跟班队干是作业现场最高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跟班队干到现场,一要落实“三员”到位,二要落实安全措施,三要把好安全质量关和行为规范关,四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班次安全质量达标、员工行为规范。
2.6.7 公司对现场管理把关人员实行连锁制约制度,现场把关人员向安全值班人员汇报其它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发现现场把关人员脱岗要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并在班后对脱岗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2.6.8 作业现场因投入不足和安全设施不齐不全、使用过程中损坏、冒险组织生产等,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按公司“不安全不生产”有关规定从严做出处理。
2.7 安全监督监察对策
2.7.1 公司组织每月三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低劣队组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本队队长(主管)、书记(主办)、跟班队干现场亮相。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在全公司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
2.7.2 安监部要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对重生产、轻安全的队组予以曝光。责任领导和现场把关人员实行株连政策予以通报处罚。
2.7.3 各生产职能科室和地面机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本单位年初制定的业务保安工作规划,全面认真地抓好本单位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工作记录。
2.8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监、企计、组织部门共同负责,总经理要组织对目标值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按规定奖惩兑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发展。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投入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保持生产发展后劲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综合抗灾能力,保证矿井的安全投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特制定宜兴煤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资金来源
1.1 上级安措资金专项补助。
1.2 安措资金专项贷款。
1.3 综合折旧费中安措投入。
1.4 吨煤成本中安措投入。
2.安全投入使用范围
2.1 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以矿井“一通三防”为重点,围绕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和机电、运输及其它危害治理工作而用于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以及其它必须排查的安全隐患。
2.2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2.3 劳动保护用品。
2.4 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2.5 减轻劳动强度等安全技术措施。
2.6 抢险救灾。
3.安全投入资金使用原则
3.1 专款专用原则
按集团公司规定足额提取安措资金。安措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被挤占或挪作它用。
3.2 重点保证原则
安措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要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安全设备更新、防灭火、防尘和隔爆设施完善、瓦斯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和完善、矿井供电系统的完善。
3.3 突出效果原则
安措资金投入最终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目的。 3.4 循序渐进原则
为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企计部门要分年度逐步解决。保证每年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以“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向各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布置编制计划。
4.2 各职能部门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并编制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交安监部审查。
4.3 安监部将各部门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与企计部门共同召集各部门联合会审,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4.4 总经理根据总工程师意见,审查核定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5.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5.1 综合折旧费中安措资金年度计划由安监部会同企计部门按项目预算汇总编制,总经理审核,报集团公司审定批准。
5.2 吨煤成本安措资金年度计划由安监部组织上报安监局,由安监局会同计划、财务、供应、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会审,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
5.3 安措工程的实施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基建程序进行管理,由基建、安监、计企和通风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通三防”工程须由安监、通风部门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安措设备由集团公司供应公司按照招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设备到货后,需由计企、供应、安监、生产、通风、机运等部门参加验收。
5.4 企计、安监部门要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05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1.2 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煤矿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出实效。
1.3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2. 安全培训对象及形式
2.1 安全培训的对象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2.2 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务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2.3 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性脱产培训,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和主提升司机等六大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
2.4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组织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公司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为规范的全面提升,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3. 培训工作
3.1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2 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3 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经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培训,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岗位作业,公司安监部负责检查落实。
3.4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进行煤矿安全知识、企业基本制度等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培训要严格执行汾煤办发〔2005〕233号文件规定,职工学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分配上岗。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5 对井下和地面单位的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到救护大队进行军事化培训,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见《集团公司“三违”人员培训班培训考核实施办法》。严格开展“三违”学习班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公司“三违”人员必须进驻“三违”学习班脱产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天,学习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岗工作。“三违”学习班必须有完整的培训考核办法,并有详细的记录、台帐、培训内容及考核试卷等,不得出现“三违”人员缺培现象。
3.6 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7 所有生产一线组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程的上岗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 公司职校培训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并且按照宜兴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3.9 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复培时间不少于10天。
4. 职责划分
4.1 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总体规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列支培训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编制宜兴煤业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职校培训部门负责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队伍的普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监部门做好业务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职校培训部门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吸收或兼职到教师队伍中,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实际选编教材,整合教学设施,充实实物教学内容,创新培训环境,提高培训质量。
4.2 安监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4.3 安监、职校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5. 监督管理
5.1 公司所有从业人同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5.2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由各单位员工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5.3 《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员工培训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5.3.1 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3.2 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5.3.3 严重违章作业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一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重新上岗。
5.4 充分利用安全结构工资和职工安全技能帐户的激励作用,调动职工学习安全、提高职工操作技能的自觉性。在提升职工综合素质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的成建制脱产轮训。
5.5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5.6 在集团公司和上级检查时,发现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或持过期证上岗的,按国务院第446号令处罚规定执行。
6. 附 则
6.1 安全培训的员工培训经费管理以及员工在培训时的待遇等按照《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6.2 本制度解释权属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监部。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宜兴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都要认真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相应的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表。安监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分类
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有着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结合矿井实际,一般事故隐患又分为D级隐患和C级隐患:
D级:队组有整改能力,由队组当场解决或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需要业务部室或其他单位帮助解决,可以限期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又分为B级隐患和A级隐患:
B级:整改难度较大,部室、队组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领导协商协助解决的隐患。
A级:整改难度大,公司自身解决不了的,须由集团公司或外部协助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十个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粉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公司总经理是矿井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室、区、队(班组)长、在矿井范围内施工的外包队伍,对本作业区域发生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整改。
生产科、机运区、通风区、地测科、生产调度室、基建科、质标办、企计科、财务科、供应科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消除隐患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
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公司成立事故 ……(未完,全文共47094字,当前仅显示84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60页,8万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