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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公司管理禁令

发表时间:2013/10/12 11:06:37

集团股份公司管理禁令

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廉洁从业,确保风清气正,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管理禁令,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 严禁背离《关于促进集团公司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阳奉阴违、敷衍塞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六条 严禁违背投资程序擅自投资,或项目设计和概算未经批准即开工建设。
第七条 严禁对承包(分包)商超前、超量、超价办理结算,或不经验收(签证)、不经审核办理结算。
第八条 严禁不按合同原则及相关程序批准和办理承包(分包)商的变更、索赔。
第九条 严禁介绍、安排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供应设备物资、代理销售产品、出租设备等。
第十条 严禁在工程承包和工程建设中提点转(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第十一条 严禁违反“先进后出、不进不出、进大于出”原则支付工程款或其他款项。
第十二条 严禁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白条入账、假发票入账,或违规对外担保、借款。
第十三条 严禁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抓不管、放任自流,造成项目不能履约或责任事故频发。
第十四条 严禁不诚信履约、管理不善,致使诉讼频发,损失严重。 ……(未完,全文共807字,当前仅显示5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集团股份公司管理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