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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关于“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意见的整改报告

发表时间:2013/11/3 18:08:19
目录/提纲:……
一、关于“加快办证速度,尽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实行现办现发证”的建议
二、关于“多深入企业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建议
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二是工业上山项目,用地指标分期核销
三是征占用林地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四是办理临时用地、先行用地手续
五是矿山企业用地可复垦还农的,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六是免交、缓缴相关规费
七是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八是认真落实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对水资源的矿产建议进行保护”的建议
四、关于“加大对违法建房的情况进行执法”的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四是健全网络、完善档案、加强监管
五、关于“坚决禁止强征土地”的建议
二是加强监管,足额兑现
三是千方百计做好社会保障、安置工作
四是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
关于办理“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活动中
参评企业所提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国土资源局关于“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意见的整改报告

州监察局:
根据贵局监察建议书《关于办理“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活动中参评企业所提意见的建议》(文监建〔2013〕11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参评企业对我单位提出的”加快办证速度,尽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实行现办现发证; 多深入企业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4条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办证速度,尽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实行现办现发证”的建议。
为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办理土地登记必须经过严格审查,需要一定的时限。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申请——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申请者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开发利用。多深入企业了解矿山企业涉及其他部门的手续是否齐全,并告之如何办理,减少矿山企业的违法风险。为推动我州工业跨越发展,我局及时制定了八条措施:“一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惠工业用地出让金,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二是工业上山项目,用地指标分期核销。三是征占用林地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四是办理临时用地、先行用地手续。五是矿山企业用地可复垦还农的,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六是免交、缓缴相关规费。七是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八是认真落实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出谋献策,千方百计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对水资源的矿产建议进行保护”的建议
为建设美丽乡村,保护生态和水源,我局禁止在水源地采探矿,对不符合规划的砂石场和砖厂进行搬迁,规定不得在风景区、县城周边、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和水源点新设矿业权,并且在设置矿业权的过程中征求环保、水务部门的意见,杜绝了在水源点设立矿山企业,有效保护水资源。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对新设置的矿业权,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凡不符合矿产资源开采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影响生态环境的矿业权,不予设置和报批。
四、关于“加大对违法建房的情况进行执法”的建议
**州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办法》和《**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对全州的土地重点区域、城郊结合部、基本农田保护区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和检查为主,12336举报专线、卫片执法、群众举报为辅,2013年1月至9月共出动土地巡查793次,巡查人数2845人,巡查面积3326.7199亩。发现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行为247件,面积1881.554亩.其中,制止纠正了230件,面积1767.964亩;查处了17件,113.59亩,收缴罚款24万元,有效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出租车、走进校园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力求人人皆知,形成保护耕地、严格土地执法的共识。二是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施动态执法巡查制度、信访制度,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对制止不听,强行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违建,限期清理。三是农村建房、危房改造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为根本,不断满足群众建房需求,提升美好乡村整体建设品位。四是健全网络、完善档案、加强监管。建立乡(镇)、村、组土地三级联动监察网络,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的动态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多措并举,加大违法违规建房查处力度,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现象。
五、关于“坚决禁止强征土地”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6﹞217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州国土系统主要采取:一是加强对国家关于禁止违法强征强拆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提高认识,从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禁止违法强征强拆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 ……(未完,全文共2891字,当前仅显示18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国土资源局关于“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意见的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