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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3/12/26 22:14:50

《**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7月2日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现将《**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市现辖有10个区(市、县)。截止至2010年11月1日,全市有常住人口432万余人,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贵州省区比例测算,全市现有残疾人27.6万余人(其中:视力3.75万人,听力8万人,言语0.54万人,肢体7.7万人,智力1.55万人,精神1.78万人,多重4.3万人),涉及到全市五分之一家庭。
一、《规定》内容基本情况
在2001年,《规定》经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公布施行,至今已有近13年时间,且一直没有进行过修改或修订。据掌握的信息表明,《规定》是全国省会城市第一部专门为保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而首先立法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内容总共分为十七条,其内容主要涉及到组织机构、残疾人的医疗、就业、教育、生活保障、文化体育与权益维护、残疾人工作者等方面,从《规定》具体条款涉及以上内容多少及细化程度来看,《规定》内容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业、教育、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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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优惠措施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①新农合。我市从2006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对象为**市农业人口。各区(市、县)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如:观山湖区对持证残疾人补助参合费10元/人/年;白云区对持证残疾人证中的特困残疾人由区残联从残疾人康复经费中按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在全市有农业人口182万余人,参合人数166万余人,有农村残疾人12万余人,参合人数近11万人,参合率超过90%。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针对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筑居医联办通[2008]01号)文中有优惠规定“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10元;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230元”。③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在医疗费用报销、救助方面的政策措施。报销情况:在新农合治疗报销病种中,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新农合报销并列入了单一病种。乡级医院和一级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为60%。精神病治疗纳入新农合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为:村级70%,乡级60%,一级二级50%,三级以上40%。按照《关于印发<**市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新增病种试点方案>的通知》(筑卫发〔2011〕570号)文件,将农村重性精神病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80%。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纳入新农合报销,一级以下未开展该类型手术,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六个类别的残疾诊断均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部分区县报销300元,报销比例45%。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辅助器具配发等项目参差不齐,部分区县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45%左右,残疾人特殊康复需求及康复训练等未列入报销范围。残疾人医疗救助:在《规定》中关于残疾人医疗康复的内容较少,仅在《规定》第五条有“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优先就诊,免交挂号费和注射费”的内容。目前,**市出台有《**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有些区县根据此办法出台有具体《实施方案》,如:《清镇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清镇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和《清镇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4.临时性生活补贴措施解决一些贫困残疾人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就学生活困难。如:按照**市委《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对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年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区(县)级按1:1的比例匹配。近年来,我市通过“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人青少年助学计划”对残疾人高中在校生和残疾大学新生提供补助,2010年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助高中生35人,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助大学生10人,2011年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助大学生10人。
5.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努力解决残疾人托养难题。2010年,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残字[2010]58号),给予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一定经费补贴(2010年500元/人年,2011年1000元/人年),资金来源为中央经费和省级经费。2010年落实补助1300户,2011年落实补助760户。**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已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该中心总面积44622平方米(约67亩),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现目前是全省、全国第一家集康复托养为一体设计的康复托养综合机构,是康复工作和托养工作的新探索。
(三)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稳步推进。
我市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法律依据,认真落实残疾人医疗康复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10个区(市、县)共有87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有72个,设有农村卫生室941个,负责开展康复服务的有326个。近年来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推进,通过医疗救治、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如:(1)开展全国暨全省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 ……(未完,全文共10351字,当前仅显示24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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