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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3/5 18:26:41

关于开展连城县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县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参建企业:

为深入贯彻《龙岩市扶持“和谐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引导全县企业积极参与和谐企业创建,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持续、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督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9月3日—9月22日。

二、督查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党代表”、“人大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督查组织

抽调县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根据《关于2012-2013年连城县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参建企业工作的通知》(连和企创[2012]2号)文件精神,对参建企业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督查连城庙前镇赣闽金荣选矿厂、长江食品厂、连城红心地瓜(集团)有限公司、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久安汽配制动毂有限公司、福建超大连城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组:由县环境保护局1名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督查连城县丰海竹木有限公司、连城县大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宏国(龙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连城锰矿、斯美泰(连城)服装有限公司、久和(龙岩)运动器材用品有限公司、连城县百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组:由县文明办1名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县地税局、县委文明办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督查中国移动连城分公司、连城县庙前金属炉料厂、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连城分公司、连城县百冠人造板有限公司、连城宏达森木业有限公司、连城县佳达竹业有限公司、连城县保健食品厂。

第四组:由县总工会1名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督查福建龙岩市连发铝业有限公司、连城县连福农食品有限公司、连城县东方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连城县铭凯木业有限公司、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连城天合食品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㈠县 ……(未完,全文共1455字,当前仅显示92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