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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草专卖执法体系建设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4/9/30 11:43:33
目录/提纲:……
一、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1、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依法治烟的需要
一是发展市场烟草的需要
二是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_的需要
三是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需要
四是烟草专卖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
2、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烟草专卖法制建设的关键
二是执法行为是普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
三是执法行为过程为执法监督提供了具体监督内容,是监督进行的先决条件
二、当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现行行业管理_的影响
二是思想认识不能准确到位
三是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四是执法队伍基本素质不高
五是执法主体关系混乱
三、加强烟草专卖执法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1、建立地方各级烟草专卖执法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
2、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制规范化
二是实现办公规范化
三是制度规范化
四是管理目标规范化
六要执法行为规范化
3、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烟草专卖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建立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岗位培训机制
4、用全国烟草“一盘棋”思想指导建立行业内部监管和服务模式
5、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和工作协调
……

关于烟草专卖执法体系建设的几点认识与思考

依法治烟、依法管烟,应该说是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根本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烟草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的客观要求,是转变职能、更新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应对入世后提高烟草行业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和有力保障。实行烟草专卖_以来,我国在烟草专卖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而言,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不高,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着力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1.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依法治烟的需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确保烟草行业国民经济地位和烟草专卖_的稳固,其主要手段就是依法执法。加强烟草执法,一是发展市场烟草的需要。尽管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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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程序,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法律明确规定的事,就要按规定办,既不能放弃职责“不作为”,也不能滥用职权“乱作为”。在行政行为管理烟草上主要通过经济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来发挥作用。因此,只有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烟草专卖法制建设的关键。从法学上讲,烟草专卖法制就是依照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对烟草进行管理。
它包括烟草专卖立法、烟草专卖普法、烟草专卖执法及烟草专卖执法监督四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的行政性工作。烟草专卖执法是烟草专卖法制工作的一项内容,是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以及经合法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组织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由于它处于烟草专卖法制的中间环节,又发挥着极特殊的作用。从四者关系上看: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监督是保障,而执法是关键,它是立法、普法的延伸和继续,又是执法监督的前提。主要表现在:一是烟草专卖立法只有借助于烟草专卖执法才能发挥其效用,并通过执法体现法律的尊严。同时,法律、法规在实际运用中通过执法才能发现问题,有助于促进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二是执法行为是普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通过生动的执法事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容易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三是执法行为过程为执法监督提供了具体监督内容,是监督进行的先决条件。烟草专卖执法好,可以达到立法的目的,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反之,不仅破坏法制的尊严,而且影响到法制的秩序,所以说烟草专卖执法在烟草专卖法制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实现依法治烟就要加强烟草专卖法制建设,加强烟草专卖法制建设就必须依靠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

二、当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任何一种管理_,在建立形成之初就必须有一套基本的制度进行预先设计和规范,然后再不断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也就是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国在实行烟草专卖_以后,特别是《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后,烟草专卖立法的步伐加快,国务院及时颁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联合其他部门先后颁布了约20余部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80余件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还有一些省、市根据市场经济_不断完善以及烟草经济发展的变化形势,先后出台了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这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都为巩固和完善专卖_起到了重要保证作用,然而这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都要依赖于加强烟草专卖执法。加强烟草专卖执法必须建立比较完备、科学合理的执法体系。
所谓执法体系是包括机构人员、组织管理、教育培训、装备保障、执法责任等诸多方面的主体运行系统。尽管国家局在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明显成效的工作,但依然存在着管理烟草专卖的方式制约着烟草专卖执法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现行行业管理_的影响。一方面是政企合一_导致专卖局与烟草公司的职能在具体运作上交叉不清,即:专卖与专营不分,经济指标大于行政指标,重专营轻专卖现象在所难免,因此对烟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或不能一贯重视,比较缺乏必要正规的工作及其保障机制等。同时专卖管理依附于卷烟经营,卷烟销量依然是考核专卖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销售不畅时往往只从市场查找原因,问题的归结点集中在专卖,专卖执法队成为烟草“消防队”,不仅专卖管理工作难以进入常态化、正规化,而且非市场因素频繁导致卷烟经营也难以完全适应市场,影响到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零售户及其社会有关方面的满意度降低,尤其使专卖与零售户之间的关系长期难以改善;另一方面,是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 ……(未完,全文共5751字,当前仅显示20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烟草专卖执法体系建设的几点认识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