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政府/政务讲话/政府报告/服务/计划规划/>>正文

关于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5/6/23 18:51:04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要求
四、建设标准
4、事项进驻标准事项进驻是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的一个关键因素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5年3月至5月)
1、梳理清单
2、制定制度
3、召开座谈会
(二)第二阶段(2015年6月至11月)
1、场地建设
2、现场会
3、推进会
(三)第三阶段(2015年12月)
六、组织保障
……
关于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3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文)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政发【2013】70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就构建我区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_全会精神和_为指导,深入践行_群众路线,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覆盖全区、规范统一、功能互补、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公共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新建或租用等方式设立,服务中心面积一般不小于200平方米。办公场地的面积(含前后台)要兼顾方便群众、方便办事、宽敞整洁的原则按需规划,合理设置窗口及后台办公室,配备办公设施,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如打字、复印、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等。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分类设置常驻窗口、综合窗口、临时窗口等。凡面向基层和群众、面广量大且常年服务不间断的事项,如计划生育、社保等,应设置常驻窗口;办件量少、常年服务不间断的事项,应进驻综合窗口集中办理或代办;季节性、定期性的事项,应统一安排到综合窗口或临时窗口集中办理;为辖区内企业、群众代办需要到区以上部门办理的有关事项,设置代办窗口集中办理。
每个街道确定一个试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应依托原有办公场所,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事项,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打通便民服务工作的 “最后一公里”。
2.人员配备标准
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以组建、扩容为契机,合理调配人员,倡导实施“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精简高效的服务模式。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中心主任统一管理。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由各街道按照实际情况通过划转、招聘、调配等方式配备;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派驻。窗口人员应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确需调整的,应先征得中心同意。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人员要常驻办公,有条件的社区可聘请专职人员。
3.管理制度标准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环境建设,制定办事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制定工作人员效能考核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体系。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重点建立完善代办预约制度、服务台账制度等,规范代办行为。相关制度均要上墙公示。
4.事项进驻标准
事项进驻是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的一个关键因素。按照“应进尽进,便民利企”的原则,各街道、社区应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归并整合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事权,参照本意见《服务事项目录》(附后),在8月底之前集中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街道中心进驻事项要做到充分授权,确保实现“一窗式”服务,其进驻事项在全区范围内要做到“五统一”、“六公开”,即统一事项名称、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法定与承诺时限、法规依据和办事结果。所有进驻事项均要上墙、上网公示,汇编《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实际对事项办理环节进行最大限度的细化,并通过事项管理系统等载体实现动态管理。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民政救助、证明开具等民生方面事项的受理、代办,有条件的社区便民 ……(未完,全文共3187字,当前仅显示16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