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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6/7/22 11:29:39
目录/提纲:……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预防为主、调解优先
(三)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本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信访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
(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四)参与重大复杂涉诉信访的化解
(五)开展法制宣传
……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通辽市的《贯彻落实意见》,更好地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在接待处访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等作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在开鲁县范围内的执业律师在日常代理案件中,对所代理案件发生信访问题的,有协助政法机关化解信访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要积极引导、劝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客观看待案件事实、正确理解法律适用,努力预防、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第四条 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执业道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八条 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在诉讼服务中心( )设立法律援助岗,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对自诉人、再审申请人、申诉人等有关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联系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 司法局从“开鲁县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分库”中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选派五位律师;选派律师可常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工作室,也可在接到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电话通知或信访人电话预约后到位工作,全心全意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刑事速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等服务。
  第十条 选派律师对其调解成功的纠纷,可引导当事人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要求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出具调解书;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亦可将适合调解的纠纷在诉前、审前、审中委派或委托选派律师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生效裁决而申诉但无代理人的,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可告知其从选派律师中选择代理律师,选派律师原则上不得拒绝接受委托。对当事人委托事项和申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代理申诉律师认为当事人的申诉请求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要依法做好代理申诉工作;认为当事人的申诉请求明显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要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息访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律师在担任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法律顾问或案件诉讼、执行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甚至重大事件的苗头,应及时通报司法局或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并积极参与化解,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扩大、升级。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裁判的,原代理律师应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或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途径行使权利。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可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律师可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个案的信访听证、约谈信访人、全面查阅案卷、向原承办法官了解案情。
  第十四条 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律师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总结经验。
  第十五条 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做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风险预测与研判评估工作。法院立案庭(公安局信访室、检察院控申科)、司法局公律股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联系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在案件受理、审理、执行以及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中,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并在排期开庭、案 ……(未完,全文共2309字,当前仅显示14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