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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现状的调研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1/7/15 9:13:33
目录/提纲:……
一、我县涉法涉诉信访现状
(一)涉法涉诉居高不下
(二)越级上访难以控制
一是对上级机关的迷信
二是对下级机关不信任
三是受其他信访人蛊惑
(三)发案久远化解艰难
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接访人员滥作为
二是涉事主管部门不作为
三是相关部门难作为
三、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公正司法,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要用公心
二是要用真情
三是要依法律
(二)严格执法,正确处理维稳与_的关系,从工作中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越级上访
二是重信重访
(三)灵活用法,正确处理非诉与诉讼的关系,从根本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优势
二是充分发挥督导监察的职能
三是充分发挥事权单位的作用
……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现状的调研与思考

涉法涉诉信访是指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或应当由政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在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的情况下,转而寻求法律程序之外解决问题的上访现象。
一、我县涉法涉诉信访现状
(一)涉法涉诉居高不下。**年以来,共接待信访案件*****件,仅涉法涉诉信访就有****件,占全部信访案件的****%,其中:**年占****%,**年占****%,2020年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成为信访接待的“老大难”。有些案件因为发案久远、缺乏证据或无法满足当事人的诉求,以至接待了十几次甚至更多。
(二)越级上访难以控制。在***件案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件,涉及法院的***件,涉及检察院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行判决或不认可处理机关的决定,也不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如**与**、**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一案,检察机关已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信访人**仍到检察机关闹访。致使许多案件穷尽司法程序仍无法解决。
二是涉事主管部门不作为。由于有些信访案件时间久远,涉事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有的已经更换了好几任,有的已退休、调任或死亡,少数现任人员不理旧账,事不关已,听之任之。
三是相关部门难作为。当前出现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有信访人自身的原因,也有执法部门的原因。第一,权大于法思想根深蒂固。老百姓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仰仗“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不愿意走法律途径。第二,正常法律渠道程序复杂。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因公安机关接警、取证、报批等环节和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耗时长,致使当事人等不起、耗不起,不愿意把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投入到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得已而走上信访之路。第三,对政府机关期望过高。希望通过政府施加行政影响,迫使司法机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简化办案程序。有的信访群众因自己举证不能、证据保存意识差、诉讼策略失误导致败诉归结为法官徇私枉法、司法不公,进而四处喊冤。
三、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公正司法,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要用公心。要把公平公正作为对法官的根本要求,“立于心、践于行”,只要法官在法律运用、证据确认、_裁量等方面并无不当,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上访与否不宜与庭审法官挂钩。如果法官徇情枉判,那就该查究的查究,该处理的处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用真情。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该说的话讲透彻,说明白,虽然法律是冰冷的可感情是有温度的。对事实上是铁案,程序上已经终结的案件,当事人出于种种原因,难解心结,而生活上又确有困难的,要积极拓宽救助渠道,通过采取司法救助和临时救济等形式,做到法不容情人有情,让当事人心存感激,自觉自愿息诉罢访。
三是要依法律。对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决,不得重回信访渠道来解决,该上诉的上诉、该复审的复审。这类问题若回到信访渠道来解决,不仅有损法律权威,而且会引发效仿攀比,将当事人引向“信访不信法”的误区。
(二)严格执法,正确处理维稳与_的关系,从工作中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越级上访。越级上访户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政策法规上有一定差异,这类问题的有效化解,需要我们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把接回当事人作为维稳的最终目的,要把历史遗留问题中合理的那部分及早解决到位。
二是重信重访。有些事权单位本着“问题不是我形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对上访事件能拖就拖,甚至有些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谁也不愿主动揽事做,相互推诿扯皮。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部门要立足以我 ……(未完,全文共3033字,当前仅显示15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现状的调研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