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七一党建专题/纪检讲话/述廉报告/科学发展/调研报告/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8/9/7 19:51:45
目录/提纲:……
一、**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经验与做法
(一)县委以上率下,压实“两个责任”是核心
(二)持续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是根本
(三)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治腐败是保障
(四)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纪律检查是基础
(五)注重教育预防,守住纪律底线是前提
(六)强化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三转”是关键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存在的困难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明显
(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站位不准确
(三)部分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不强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二)坚持不懈抓好干部纪律作风建设
(三)整合资源提升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
(四)集中力量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五)坚持不懈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
**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化标本兼治,创新_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以纠“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锲而不舍地抓,一步一个脚印地抓,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经验与做法
(一)县委以上率下,压实“两个责任”是核心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层层落实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每年,县“四班”领导、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既反映共性责任,又突出个性责任、行业特点和分管领导职责,实现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县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和办公用房,规范庆典节庆和论坛活动,共对67个县级单位、18个乡(镇)办公用房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党员干部“禁赌令”、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备案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全县所有公务用车实现标识化管理,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9名干部进行查处,对违规设宴的4名干部进行问责。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92个单位、1.1万余名干部职工签订拒收不送红包“承诺书”,5人主动向县纪委上缴其收受礼金10.81万元。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县纪委常委对18个乡(镇)、79个部门的337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并签订不设“小金库”保证书报县纪委备案,共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8件9人,涉及违纪资金594.6万元。
(三)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治腐败是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明确机构、职责、制度和纪律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程序。先后研究制定**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制度、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制度、案件线索处置制度、案件线索管理排查制度、案件审查备案制度、案件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谈话领导审批制度、谈话安全陪护制度、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制度等多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建立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分片联系制度,指导乡(镇)纪委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和能力,加强乡(镇)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力量。
二是整合办案力量。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协作办案,定期召开案件协作工作会议,互通案件信息,做好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等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对窝案串案、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突出问题等重大案件通报力度,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与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及各办案室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用活“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累计为38个单位、122名干部澄清了失实举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违纪违法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875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09件;查处结案238件250人;受党纪处分208人(警告2人、严重警告25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留党察看16人、开除党籍161人);政纪处分114人(警告3人、记过8人、记大过10人、降级13人、撤职6人、开除74人),受双重处分72人,刑事处理81人,组织处理11人,责任追究1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281.37万元。2012年、2013年、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连续三年获一等奖。
四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注重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在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公室、村委会(社区)设挂“群众诉求中心、站、点”标志牌及“群众诉求信箱”,及时受理群众诉求。目前,全县共设置“群众诉求工作中心、站、点”193个,“群众诉求信箱”193个;共受理群众诉求11208件,已办结11202件。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从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活动中梳理、筛选、挖掘、分析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以案挖案、以案带案,把查处基层“微腐败”作为有效抓手,严查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惠农资金的行为。累计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股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六小”案件71件73人,涉及违纪违法资金2088.82万元。实行“一案双查”,共追究相关领导责任15件16人。
(四)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纪律检查是基础
一是强化日常检查。围绕 ……(未完,全文共8072字,当前仅显示22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探索与思考》